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8題
A 商品為市場上流通之種類物,而甲在自己並未取得任何A 商品之情形,與乙訂立A 商品之買賣契約、並約定由甲運送交付予乙。締約後,甲為準備對乙履約,乃向丙購得A…
題目
A 商品為市場上流通之種類物,而甲在自己並未取得任何A 商品之情形,與乙訂立A 商品之買賣契約、並約定由甲運送交付予乙。締約後,甲為準備對乙履約,乃向丙購得A 商品,並將其置放於甲自身之B 倉庫內,卻於交付A 商品予乙前,B 倉庫因甲管理不慎失火,致B 倉庫內商品全部滅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履行期屆至前,甲仍另須在市場上購入相同種類之A 商品,以履行對乙所負之債務 B. 甲將自丙購入之A 商品置放於B 倉庫時,該批商品即為特定給付物 C. 甲有可歸責事由造成標的物滅失,為給付不能,乙僅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D. 甲、乙締約時,甲未取得A 商品,乃自始不能,該契約無效
官方答案
- 答案:A. 履行期屆至前,甲仍另須在市場上購入相同種類之A 商品,以履行對乙所負之債務
解析
A 商品為市場流通的種類物,依民法第200條,種類之債不因標的物滅失而給付不能,債務人仍負給付中等品質之物的義務,故倉庫失火後,甲仍須另行購入同種類商品履約,A 正確。B 部分,種類之債須待債務人完成交付所必要之行為,或經債權人同意指定其物,才成為特定給付物,僅存放於自己倉庫尚不足。C 部分,種類之債無給付不能可言,乙仍得請求原定給付。D 部分,種類之債無自始不能問題,契約仍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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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