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19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營利所得?
題目
下列何者不屬於營利所得? A. 與人合夥經營早餐店之盈餘 B. 醫生自行開設診所之獲利 C. 股東所獲分配之公司股利 D. 合作社社員所獲分配之盈餘
官方答案
- 答案:B. 醫生自行開設診所之獲利
解析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所定營利所得,包括公司股東獲配股利、合作社社員獲配盈餘、合夥人分配之盈餘及獨資資本主經營事業之盈餘。醫生自行開設診所的獲利,屬同條項第2類的執行業務所得,是以專業技能執行業務所生,並非營利事業經營的盈餘,故選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