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1題
非法人團體,有無民法規定之權利能力?
題目
非法人團體,有無民法規定之權利能力? A. 無權利能力 B. 有權利能力 C. 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有權利能力 D. 具有獨立財產者,有權利能力
官方答案
- 答案:A. 無權利能力
解析
民法上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原則上僅自然人及依法律規定取得法人格之法人享有。非法人團體(如未經登記之社團、合夥)未經法律賦予法人格,故無權利能力,其對外之權利義務歸屬於構成員全體。須注意者,民事訴訟法基於訴訟便利,規定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有當事人能力,得為訴訟當事人,此為程序法上之例外,與實體法上之權利能力不同,故選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