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9題
甲與乙訂立承攬契約,委由乙興建小木屋,並以甲所提供之木材為建築材料。交屋時,甲發現房屋漏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甲與乙訂立承攬契約,委由乙興建小木屋,並以甲所提供之木材為建築材料。交屋時,甲發現房屋漏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小木屋漏水,若係甲所供給木材性質瑕疵所致,甲雖不得請求減價或解除契約,但得請求乙修補 B. 小木屋漏水,若係乙過失而施工不當所致,甲得請求乙修補 C. 小木屋漏水,若與甲所供給木材性質瑕疵無關,甲得定相當期限,請求乙修補之 D. 小木屋漏水,若與甲所供給木材性質瑕疵無關,如修補所需費用過鉅者,乙得拒絕甲之修補請求
官方答案
- 答案:A. 小木屋漏水,若係甲所供給木材性質瑕疵所致,甲雖不得請求減價或解除契約,但得請求乙修補
解析
民法第493條規定工作有瑕疵時,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修補費用過鉅者承攬人得拒絕修補;第496條則規定瑕疵因定作人所供給材料之性質或依其指示而生者,定作人無前條所定權利,包括修補請求權、自行修補費用償還、減價及解除契約。A稱甲仍得請求修補,與第496條排除第493條全部權利之意旨不符,故錯誤。B、C之瑕疵分別出於乙施工過失或與木材無關,甲得依第493條請求修補;D符合第493條第3項費用過鉅得拒絕修補。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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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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