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22題
下列有關房屋標準價格之評定與公告,何者敘述錯誤?
題目
下列有關房屋標準價格之評定與公告,何者敘述錯誤? A. 房屋標準價格,每3 年重新評定一次,並應依其耐用年數予以折舊,按年遞減其價格 B.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並由財政部公告之 C.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按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評定 D.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按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區分種類及等級
官方答案
- 答案:B.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並由財政部公告之
解析
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標準價格由直轄市、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評定標準包括按各種建造材料區分種類及等級、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街道村里商業交通情形與房屋供求概況等;評定後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並非由財政部公告。又標準價格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並依耐用年數折舊按年遞減,故B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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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