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10題
下列關於僱傭之敘述,依民法規定,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僱傭之敘述,依民法規定,何者錯誤? A. 受僱人未經僱用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第三人代服勞務 B. 僱用人縱受領勞務遲延,受僱人仍有補服勞務之義務 C. 受僱人因服勞務所受之損害,如非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所致者,僱用人縱無過失,受僱人仍得向僱用人請求賠償 D. 受僱人遵守規則行走於斑馬線上時,遭人闖紅燈撞擊,致須長期臥床休養。該僱傭縱訂有期限,受僱人得於期滿前終止之
官方答案
- 答案:B. 僱用人縱受領勞務遲延,受僱人仍有補服勞務之義務
解析
民法第487條規定,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B稱受僱人仍有補服義務,與法條相反,為錯誤。A依第484條第1項,受僱人非經僱用人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勞務。C依第487條之1,受僱人因服勞務受損害,非可歸責於自己者,得向僱用人請求賠償,屬無過失責任,僱用人有無過失在所不問。D依第489條,遇重大事由,僱傭縱定有期限仍得於期滿前終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