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5題

甲在自家田地栽種西瓜,但疏於澆水,將至枯死。乙見之可惜,便每日挑水澆灌,終於結成果實。乙將該西瓜出售於丙,但甲早已將該地出售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丁,何人得收取尚未…

題目

甲在自家田地栽種西瓜,但疏於澆水,將至枯死。乙見之可惜,便每日挑水澆灌,終於結成果實。乙將該西瓜出售於丙,但甲早已將該地出售並移轉所有權登記於丁,何人得收取尚未與土地分離之西瓜?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官方答案

  • 答案:D. 丁

解析

民法第66條規定,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成分,不能獨立成為權利客體;第70條則以分離時有收取權之人取得孳息。西瓜尚未與土地分離,且土地已移轉登記於丁,該出產物隨土地歸丁所有,故得收取者為丁。乙之澆灌僅可能依無因管理或不當得利請求償還費用,不能取得西瓜;丙向乙購買,亦無從取得。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