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檔案管理 檔案管理學概要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何謂檔案來源原則?檔案來源原則應用在檔案管理具備那些優點?(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與緣起:檔案來源原則(principle of provenance)又稱來源原則,指檔案應以其形成者(機關、團體或個人)為單位加以分群,同一來源之檔案不得與其他來源混雜。此原則源自十九世紀歐洲檔案學「尊重全宗」(respect des fonds)之理念,為檔案整理與編排之基礎原則。
- 二、內涵層次:包括全宗(fonds)、系列(series)與原始順序(original order)三層概念。全宗指同一機關所有檔案之總體;原始順序指檔案形成過程中自然累積之次序,不得因整理者之主觀需要而任意重排或割裂,以保留業務運作之真實脈絡。
- 三、具體應用:實務上展現在以「全宗號—系列—案卷—件」之層級編排、移轉時以機關為單位整體點交、鑑定與銷毀時以全宗為範圍通盤考量,以及目錄編製時登錄形成者、職能與業務等後設資料(metadata),使來源資訊可追溯。
- 四、管理面優點:維持檔案間有機關聯與歷史脈絡,避免割裂與錯置;提升鑑定與清理效率,防止重複典藏與混淆;確保檔案之真實性(authenticity)與完整性,強化其憑證效力與法律證據能力。
- 五、應用面優點與限制:便利檢索與資訊公開,有助權限管理與資訊安全,並利於移轉接管與長期典藏,可作為機關職能與歷史記憶之見證。限制在於跨機關主題整合時檢索較不便,須輔以主題索引、權威控制或數位加值檢索工具補強。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