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人事行政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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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公務人員因為怕承擔責任與過勞而不願意升遷管理職,該如何激勵或改進? (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現象界定:所謂不願升遷管理職,指公務人員在具備資格與年資後,仍主動迴避科長、組長等主管職務,寧可留在非主管職位。此現象在人事行政上屬職涯停滯與激勵失靈,長期將造成主管人才斷層、決策層老化,以及資深人力無法轉化為組織管理能量,須以制度而非道德勸說回應。
  • 二、成因分析:其一為責任風險,主管須面對民意、審計、監察與訴訟風險,動輒被課責;其二為過勞,主管常兼辦業務並承擔加班與救火工作;其三為誘因不足,主管加給與非主管待遇差距有限,扣除加班與壓力後實質淨收益偏低;其四為容錯文化薄弱,創新失敗即被追責,導致理性選擇為消極避險。
  • 三、理論依據:依雙因子理論(two-factor theory),加給與待遇屬保健因子(hygiene factor),僅能消除不滿;成就、責任與成長屬激勵因子(motivator)。依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升遷意願取決於努力與績效、績效與升遷、升遷與報酬三項期望值之乘積,任一環節偏低即導致意願不足,故單獨調薪效果有限。
  • 四、激勵工具:可採主管加給差異化與職務加給調整;建立合理容錯與免責機制,區分故意、重大過失與善意判斷;設計階梯式職涯路徑,如副主管、專案主持人、專業職雙軌制;提供領導培訓、教練(coaching)與前任主管輔導,降低上任初期的挫折感與孤立感。
  • 五、工作條件與配套:落實職務再設計、合理員額與代理制度,避免主管長期代理;導入彈性工時與心理支持,並將主管績效考核改以團隊成果與部屬發展為核心。限制在於財政負擔與員額控管,建議先以試辦、滾動修正方式推動,並定期調查升遷意願作為成效指標。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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