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2題

下列何者非為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的法定辦理事項?

題目

下列何者非為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的法定辦理事項? A. 納稅者權利保護之教育宣導 B. 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C. 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 D. 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

官方答案

  • 答案:A. 納稅者權利保護之教育宣導

解析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0條,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法定事項包括:協助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受理納稅者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諮詢與協助,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教育宣導屬稅捐稽徵機關一般業務,並非條文明定之權保官辦理事項,故選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