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土木工程 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第1題
※依據與作答規範:內政部國土署「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內政部 112.08.10 台內營字第1120809921 號令)。未依上述規範作答,不予計分。 某…
題目
※依據與作答規範:內政部國土署「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內政部 112.08.10 台內營字第1120809921 號令)。未依上述規範作答,不予計分。 某工地現場取樣製作之標準圓柱試體進行28 天抗壓強度試驗之結果如 下表,已知設計圖說規定抗壓強度 ' cf kgf/cm2,請依據我國「建築 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評估此硬固混凝土之強度等級是否可接受?並 請說明評估準則。(25 分) 組別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評估依據:依「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規定,混凝土抗壓強度以28天齡期之15×30 cm標準圓柱試體抗壓試驗結果為準,每組兩支試體之平均為一次試驗結果;取樣頻率為每日至少一組、每115 m³混凝土或每460 m²樓版、牆面至少一組,且須隨機取樣,以代表整體混凝土品質。
- 二、合格判定準則(兩款須同時滿足):(1) 任意連續三組試驗結果之平均值不得低於設計規定強度 fc';(2) 任一次試驗結果不得低於 fc' 超過 35 kgf/cm²(fc' ≤ 350 kgf/cm² 者),或不得低於 0.90 fc'(fc' > 350 kgf/cm² 者)。此即「連續三組平均」與「單組下限」之雙重管制。
- 三、強度不足之處理:若不符上述準則,應依規範辦理結構安全評估,得採鑽心取樣複驗,三支鑽心試體平均強度須達 0.85 fc',且任一支不得低於 0.75 fc';仍不足者,須檢討配比、施工或澆置情形,並採補強、載重試驗等措施,經設計及監造單位核可。
- 四、判定流程:先計算各組兩支試體之平均值,再以連續三組滑動平均與單組下限分別檢核,全部滿足方可判定該批硬固混凝土強度等級可接受;若有任一項不符,即屬不合格,不得以部分數據合格逕行認定。
- 五、本題資料缺漏:題目未載明 fc' 數值及各組抗壓強度(表格空白),無法計算三組平均與單組下限,故無法得出唯一判定結果。作答時應列出上述準則、計算步驟與判定規則,並明確註明「題目資料缺漏,無法得出唯一數值」。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