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測量製圖 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
第5題
地複丈? 又如對前述土地複丈成果有異議,應如何處理? 請就國土測繪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依據國土測繪法,中央主管機關掌理的事項有那些?(15 分) 那些事項…
題目
地複丈? 又如對前述土地複丈成果有異議,應如何處理? 請就國土測繪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依據國土測繪法,中央主管機關掌理的事項有那些?(15 分) 那些事項得委任、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團體辦理?(5 分) θ1 θ3 P θ2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法制架構:國土測繪法為我國國土測繪之基本法,明定主管機關、測繪基準、基本控制測量、測繪資料管理與應用等事項;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各該政府,並劃分中央與地方之權責。
- 二、中央掌理事項(一)政策與計畫:國土測繪政策及法規之訂定、國土測繪計畫之擬訂、審議及督導,以及測繪業務之整體規劃與推動。
- 三、中央掌理事項(二)基準與測量:基本控制測量之辦理,以及測繪基準(平面坐標、高程、重力、時間等系統)之建立、維護及管理,確保全國測繪成果之一致性與可追溯性。
- 四、中央掌理事項(三)資料、技術與督導:測繪資料之蒐集、管理、供應及應用;測繪技術之研究發展與測繪人員培訓;測繪業務之國際合作交流;直轄市、縣(市)測繪業務之督導、協調及考核,以及其他有關國土測繪事項。
- 五、得委任、委託或委辦之事項:依國土測繪法及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基本控制測量、測繪資料建置與管理、測繪技術研究等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或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委任應依法規為之並公告,委託應訂定契約並公告,委辦須有法規依據並公告,且均不得逾越權限或轉委任。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