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食品衛生檢驗 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概要

第1題

請依我國食品相關法規之內容,試述下列名詞的定義: (每小題5 分,共25 分) 食品 特殊營養食品 標示 食品從業人員 商業滅菌

題目

請依我國食品相關法規之內容,試述下列名詞的定義: (每小題5 分,共25 分) 食品 特殊營養食品 標示 食品從業人員 商業滅菌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條第1款,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其範圍包含農產品、加工食品、飲料及可食部分,不以是否包裝、是否於市場販售為限;凡供人攝食者均屬之,為本法各項衛生管理措施之核心適用對象。
  • 二、特殊營養食品:依同法第3條第2款,指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得供特殊營養需求者使用之配方食品。此類食品應依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管理辦法辦理查驗登記,取得許可文件後始得製造、輸入及販賣。
  • 三、標示:依同法第3條第8款,指於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上,記載品名、內容物、添加物、淨重、容量、製造廠商、有效日期等事項之文字、圖畫或記號。標示應依包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辦理,與同法第28條所規範之廣告、宣傳行為有別。
  • 四、食品從業人員:指食品業者所僱用或運用,從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等工作之人員。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從業人員應接受健康檢查與衛生講習,罹患可能污染食品之傳染病或手部有化膿傷口者,不得從事與食品直接接觸之工作。
  • 五、商業滅菌:指以加熱等處理方式殺滅食品中足以導致腐敗之微生物及病原菌,使密封容器內之食品於常溫下可長期保存,達到「商業無菌」(commercial sterility)狀態。其並非絕對無菌,而係容許極少數耐熱之非病原菌存活,常見於罐頭食品之殺菌處理,須配合密封、冷卻及保溫試驗確認效果。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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