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政治學考古題

民國110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政治學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官方試題 PDF

全球化對國家主權的限制所產生的脫節現象為何?請詳析之。(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與命題核心:全球化(globalization)指資本、商品、資訊、人員與技術跨國流動加速,使經濟與社會活動的空間範圍超越領土國界;國家主權(sovereignty)則是國家對其領土與人民所享有的最高、排他統治權。當活動的實際影響範圍與主權的領土界線不再重合,即產生「脫節」(disjuncture)現象。Held 稱此為國家、經濟與社會三者關係的断裂。
  • 二、經濟層面的脫節:跨國企業、全球供應鏈與國際金融市場使資本流動脫離國家課稅、管制與貨幣政策能力。國家在法律上仍保有完整主權,實質上卻難以控制匯率、資本外逃與產業外移,形成「名義主權」與「實質治理能力」之間的落差;財政政策亦受國際評等與市場預期約束。
  • 三、管轄權與領土的脫節:網路犯罪、跨境污染、氣候變遷、傳染病與難民流動等問題,其影響範圍跨越國界,但管轄權仍以領土為界,單一國家無力獨自處理。國家因而須依賴國際組織、區域整合體與跨國治理網絡,形成「多層次治理」(multilevel governance),主權被向上移轉與向下分權,出現「空洞化」(hollowing out)。
  • 四、決策與課責的脫節:重要政策決定逐漸移至國際組織、區域經貿協定與跨國企業,但這些行為者不受本國選民直接監督與罷免,形成「決策在上、課責在下」的民主赤字(democratic deficit)。公民對政策影響力下降,對代議政治產生疏離,國家正當性因而受損。
  • 五、文化認同的脫節與因應:全球文化流通與跨國認同興起,使國家作為「認同容器」的功能減弱,地方認同與全球認同並存。因應之道在於以「主權共享」(pooled sovereignty)取代絕對主權觀,透過國際合作、區域整合、強化國內治理能力與社會安全網,在開放與自主之間取得平衡,並以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彌補民主赤字。

第2題

軍隊干預國內政治的原因有那些?西方民主國家之文人控制軍隊的方 式有那些?請詳析之。(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概念界定:軍隊干預政治指軍事力量以軍事政變、武力威脅、幕後否決或直接執政等方式介入政治決策或政權更替。Huntington 指出,軍隊是具有高度專業化、階層化、紀律化與集團意識的組織,若「專業主義」與「政治中立」規範未建立,或文人控制機制失靈,軍隊即可能由政策工具轉變為政治行為者。
  • 二、社會與制度因素:社會存在族群、宗教、階級或地域的深刻分裂,政黨體系破碎、選舉結果不被接受、憲政體制失靈、文人政府正當性不足或施政無能腐敗,均使軍隊自認是「國家最後守護者」,以恢復秩序為名介入。經濟危機、惡性通膨與資源爭奪亦削弱文人政府威信。
  • 三、軍隊自身與外部因素:軍隊利益受威脅(預算削減、人事清洗、追究過去責任)、軍種間派系競爭、軍人政治野心與意識形態傾向,皆構成干預動機。外部因素方面,冷戰時期美蘇競逐使軍隊成為代理人,外國軍事援助與安全承諾亦可能強化軍隊相對地位,使其敢於挑戰文人權威。
  • 四、制度性文人控制:核心為「客觀文人控制」(objective civilian control),即透過軍隊專業化、政治中立與「軍隊國家化」,使軍人專注於軍事本務而不涉入黨派政治;輔以「主觀文人控制」(subjective civilian control),以憲政設計限制軍事力量。具體包括文人擔任國防部長與三軍統帥、預算與人事權由文人掌握、指揮體系分立、情治機關與軍事體系分離、軍種輪調與退輔制度。
  • 五、外部監督與社會控制:國會透過預算審查、聽證與調閱權監督國防事務;司法機關與監察體系追究違法;媒體與公民社會形成輿論壓力;軍事社會化與法治教育培養服從文人政府的組織文化。唯有制度控制與價值內化並行,方能降低軍隊干預誘因,惟各國歷史經驗顯示,控制機制須隨安全環境調整,並避免政治過度干預軍事專業。

官方試題 PDF

公民投票的作用有那些?請詳析之。(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與定位:公民投票(referendum)指由具投票權的公民就特定公共議題、法案或憲政事項,直接表示贊成或反對的制度,屬直接民主機制,與代議民主互補。其功能在於將最終決定權保留於人民,補救代議機關代表性不足與資訊壟斷的問題。
  • 二、類型區分:依發動主體可分「創制」(initiative,由人民提案立法)與「複決」(referendum,對既有法案或政策行使同意權);依效力分「拘束性」與「諮詢性」;依發動條件分「法定」(mandatory)與「任意」(optional);依層級分全國性與地方性公投。類型不同,其政治作用與法律效果亦異。
  • 三、賦予正當性與化解僵局:對於主權、領土、憲政體制等重大爭議,公投可提供超越黨派的直接正當性,使爭議獲得最終裁決;當行政與立法僵持、代議機關無法形成多數時,公投亦提供打破僵局的制度化出口,降低體制外抗爭的誘因。
  • 四、議題設定與公民教育:公投迫使政黨與政府回應民間關切議題,具有「議程設定」效果;競選過程中的資訊揭露與公共辯論,可提升公民政治知識與效能感,發揮公民教育功能。同時,公投作為對代議機關的否決機制,可形成監督與課責壓力,抑制立法濫權。
  • 五、限制與制度建議:公投易生「多數暴政」、議題專業性不足、選民資訊不對稱、金錢與媒體動員扭曲、投票率偏低及民粹化等問題,諮詢性公投亦可能被誤用為政治表態。建議設合理連署與通過門檻、強化中立資訊提供與公共辯論、建立司法違憲審查、明確法律效力與配套立法,使公投成為代議民主的補充而非替代。

第4題

威權獨裁(authoritarian dictatorship)可區分為那些類別?並請詳析其特 徵。(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概念界定:威權獨裁(authoritarian dictatorship)指政治權力集中於少數統治者或單一組織,缺乏競爭性選舉、法治課責與和平政權輪替,但社會仍保有一定程度的自主空間與有限多元,與全面滲透社會的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有別。
  • 二、Linz 的四分類:Linz 區分「威權政體」(authoritarian,有限多元、意識形態模糊)、「極權政體」(totalitarian,官方意識形態、單一政黨、全面動員)、「後極權政體」(post-totalitarian,極權鬆動後之殘餘型態)與「蘇丹式政體」(sultanistic,統治者個人意志凌駕制度、公私不分)。此分類以多元程度、意識形態與動員強度為判準。
  • 三、依統治結構分類:可分「個人獨裁」(personal dictatorship)、「寡頭統治」(oligarchy)、「一黨專政」(one-party rule)、「軍人政體」(military regime)、「官僚威權」(bureaucratic authoritarian,技術官僚與軍人聯盟)、「神權政體」(theocratic regime)與「君主專制」(absolute monarchy)。分類界線常相互重疊,形成混合型態。
  • 四、共同特徵:政治上呈現「有限多元」(limited pluralism),政黨、媒體與利益團體受管制但未完全消滅;意識形態模糊或僅具工具性;政治參與低度且被動員式安排;統治者權力界限不確定(unclear limits of power);採鎮壓與吸納並用,保留形式選舉以取得象徵正當性。
  • 五、舉例與比較:拉丁美洲一九六、七○年代的軍人官僚威權、東亞發展型國家的一黨優勢體制、中東君主國與神權政體,均屬不同類型之例。與極權相比,威權政體較不追求全面改造社會;與民主相比,則缺乏實質競爭與課責。須注意分類為理念型(ideal type),現實政體常介於類型之間,並隨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而演化為混合政體或走向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