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客家事務行政 公共政策考古題

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客家事務行政 公共政策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在公共政策制定或執行的過程中,有學者認為,相較於其他種類的利益團 體(interest groups),企業或商業團體一般而言具有較大的影響力,請問 可能的原因為何?請列舉三個可能的原因說明之。此外,在某些情況下, 某一個或某些企業或商業團體則可能不具有較大的影響力,請您列舉一 種可能的情況並說明之。(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企業或商業團體影響力較大的背景:公共政策制定與執行是多元利益競逐的過程,企業或商業團體通常擁有較多資源、較強組織能力,並與決策者維持長期互動,使其在議程設定、法案遊說與行政協商中占有優勢。以下從資源、結構依賴與接近決策者三個面向說明,並討論影響力受限的情形。
  • 二、資源優勢與集體行動能力:企業掌握金錢、專業人力、法律與會計資源,能長期設置遊說辦公室、委託研究、刊登政策廣告,並在合法範圍內以政治獻金或競選支持影響選舉。相較於分散的消費者或勞工,企業數目較少、利益集中,較容易克服搭便車(free-rider)問題,形成組織化的壓力團體。
  • 三、結構性權力與經濟依賴:政府高度依賴企業投資、就業、稅收與經濟成長,企業因而具有結構性權力(structural power)。當政策可能增加成本或降低利潤時,企業可透過投資遞延、產能外移或裁員威脅,讓政府預期經濟後果而自我節制;這種不需實際遊說即可發揮的影響力,往往比其他團體更強。
  • 四、接近決策者與資訊優勢:企業常透過產業公協會、智庫、諮詢委員會與旋轉門(revolving door)進入政策網絡,能早期掌握法案與行政規則草案,並以技術資料、成本評估與法規遵循意見影響官僚。其論述常被包裝為競爭力、就業與經濟發展,較易取得決策者與媒體的重視。
  • 五、影響力受限的情況:當議題具有高度顯著性且涉及消費者健康、環境污染或食品安全時,分散的民眾可能因強烈感受而集結,形成反制聯盟;若媒體持續揭露企業醜聞、政治人物面臨選舉壓力,或企業內部利益分裂,單一企業或商業團體的影響力便可能下降。個別中小企業若未組織化,也較難進入決策核心。
  • 六、小結:企業影響力並非固定不變,而是取決於議題屬性、組織動員、政治機會結構與制度環境。分析時宜同時觀察其資源、結構依賴與接近決策的程度,並注意反制力量、國際規範、法院審查與課責機制,避免將企業影響力視為理所當然。

第2題

青年就業問題是政府關切且想要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假設政府想要透 過開設程式設計訓練班來緩和青年就業問題,因此在不同的縣市,都開設 相同的訓練班來培訓有志青年,為了評估該班之影響,政府蒐集了該班在 不同縣市的相關資訊。假設資料顯示A縣市的訓練班有220人報名,但因 只有100個名額,因此錄取了100人,經過三個月的訓練後,有98人結訓, 有78人在結訓後兩個月獲得工作。B縣市同樣有100個名額,結果有150人 報名,錄取100人,在經過三個月的訓練後,有97人結訓,52人在結訓後 兩個月獲得工作。請問: 從影響評估的角度來看,您認為那一個縣市的職業訓練班對於參加者有 較大的影響?請列舉兩項您認為可能的原因或理由並說明之。(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影響評估的核心:影響評估(impact evaluation)不是只看參與者最後是否就業,而是比較「參與訓練」與「未參與訓練」兩種情境的差異,即處理組(treatment group)與反事實(counterfactual)的結果差距。淨影響可表示為:處理組結果-反事實結果;若無對照組,只能描述產出與結果,不能直接宣稱訓練造成多少效果。
  • 二、可觀察指標的計算:以結訓就業率而言,A縣市為78÷98≈79.6%,B縣市為52÷97≈53.6%;若以錄取人數為分母,A為78÷100=78%,B為52÷100=52%。兩縣市結訓率分別為98%與97%,相差無幾,主要差距出現在結訓後就業,A縣市的觀察表現約高出26個百分點。
  • 三、初步判斷與分母敏感度:若以參加者為分母,A縣市結訓就業率79.6%,B縣市53.6%,A的觀察成效較大;但若以報名者為分母,A為35.5%、B為34.7%,差距大幅縮小。只有假設兩縣市學員條件、勞動市場與執行品質相同,才能把差距歸因於訓練;此假設缺乏資料支持,嚴格淨影響仍缺反事實,題目資料缺漏,無法得出唯一數值。
  • 四、原因一:錄取選擇與動機差異(selection effect)。A縣市有220人競爭100個名額,錄取率約45.5%;B縣市150人競爭100個名額,錄取率約66.7%。A縣市競爭較激烈,可能錄取到動機較強、基礎能力較好或較易就業的青年,產生擇優錄取(cream-skimming)效果;結訓後就業率較高,未必全來自訓練本身。
  • 五、原因二:地方勞動市場需求與就業媒合。A縣市可能有較多程式設計職缺、較高薪資、較完整的雇主合作與就業輔導,結訓者較易在兩個月內找到工作;B縣市若職缺不足、產業結構不利,或交通、托育等障礙較多,即使訓練內容相同,就業結果也會較差。相同課程不等於相同執行品質與外部環境。
  • 六、補充與建議:尚可考慮師資、設備、輔導強度、結訓標準、學員缺課與輟訓等因素。若要確認因果影響,應採隨機對照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RCT)、準實驗設計(quasi-experiment)或差異中的差異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s),並同時追蹤就業品質、薪資、留任率與未參訓者的反事實結果。

第3題

依據學者在拉丁美洲中許多城市的研究,其研究結果顯示在不同城市的 街道上,大多是由中低收入戶所營運的違法商家或攤販,雖是這些中低收 入戶的主要收入來源,但也造成街道髒亂等的外部性,容易引起一般民眾 及中產階級者的不滿。政府有制定相關的管制法規,但不同地方政府對於 違法商家或攤販的執法程度或稽查強度是不同的,請您從政策執行或分 配政治的角度來分析:列舉四項可能影響地方政府執法或稽查強度的因 素並說明之。(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問題性質與分析架構:拉丁美洲城市的街頭攤販多屬非正式經濟(informal economy),其營業提供中低收入戶收入,卻帶來髒亂、交通阻塞與安全風險等負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ies)。地方政府雖有管制法規,但執法與稽查強度常出現落差;以下從財政能力、選舉誘因、組織動員與經濟替代方案四項因素分析。
  • 二、地方財政與行政執行能力:執法需要稽查人力、預算、資訊系統、法律支援與收費或安置設施。財政困窘或人力不足的地方政府,往往只能採取象徵性取締、選擇性執法或以罰代管;若缺乏攤販登記、熱點地圖與跨局處協調,稽查強度自然偏低。街頭官僚(street-level bureaucrats)的裁量空間過大或監督不足,也可能導致選擇性執法。
  • 三、選舉政治與客戶主義誘因:攤販多集中於特定街區,人數可觀且組織動員力強,常成為地方選舉的票源。政治人物若依賴其選票或競選支持,可能以默許、緩拆或選擇性發放許可作為交換,形成客戶主義(clientelism)。相對地,中產階級居民的利益較分散,雖然不滿,但集體行動與選票壓力未必集中,政治人物因而傾向避免得罪攤販。
  • 四、組織化利益與反制動員:執法強度取決於支持管制與反對管制兩方力量的相對大小。攤販協會、工會或街頭組織若能發動抗議、罷市、訴訟或串聯,地方政府可能退讓;反之,社區組織、正式商家、觀光業者與媒體若形成強大聯盟,並將議題定調為公共空間與衛生問題,則會推動較強稽查。雙方動員能力與聯盟結構,是分配政治的核心。
  • 五、議題顯著性、外部性成本與經濟替代方案:當街道髒亂、交通危險或觀光形象受損成為媒體焦點,居民與中產階級的不滿升高,地方政府較可能加強取締;但若攤販被視為貧窮人口的生存安全網,強力驅離可能造成失業、貧困與社會衝突,政府便傾向容忍或採輔導安置。地方經濟狀況、觀光依存度與社會救助能量,會改變成本效益的權衡。
  • 六、小結:地方執法強度不是單純的法律執行問題,而是財政能力、選舉誘因、利益組織與經濟社會成本共同作用的結果。若要改善,宜搭配攤販登記、分區管理、輔導轉業、社會安全網與透明稽查,並建立居民、攤販與商家的協商機制,而非只依賴取締。

第4題

有些學者們認為在實務上,以全面理性的方式來分析公共政策是不可能 的,請列舉五項可能的原因或理由說明之。(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全面理性的意義:全面理性(comprehensive rationality)模型假定決策者能明確界定問題、確立一致的目標體系、蒐集完整資訊、列出所有可行方案、預測各方案的全部後果,並依成本效益排序選出最大淨效益方案。此為規範性理想;實務上因下列限制而難以完全實現。
  • 二、認知能力與注意力有限:人類的資訊處理能力、記憶容量與計算能力有限,面對複雜政策問題常只能抓住少數變數,忽略交互作用與長期後果。Simon 的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指出,決策者傾向以滿意化(satisficing)取代極大化(maximizing),只求達到可接受標準,而非窮盡所有方案。
  • 三、資訊不完全與因果不確定:政策問題常涉及未來人口、經濟、技術與社會變遷,資料取得成本高,且許多後果難以量化或預測。政策工具的因果效果也常受外部環境干擾,存在資訊不對稱與道德風險;決策者只能在有限資訊下做判斷,無法保證選出真正的最佳方案。
  • 四、時間、資源與制度限制:決策有期限,政府預算、人力與行政能力有限,無法無限期研究所有替代方案;既有法律、組織分工、預算科目與契約也會限制選項。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與官僚碎片化使政策調整只能沿既有軌道漸進,全面重構的成本過高。
  • 五、政治與價值衝突:公共政策涉及多元利益與價值,公平、效率、自由、安全等目標常相互衝突,難以化成單一效用函數。選舉周期、政黨競爭、利益團體壓力與聯盟政治,使決策者必須妥協與交換;多數決也不保證產生社會最適結果,全面理性所需的中立、一致偏好並不存在。
  • 六、目標模糊與組織過程:許多政策目標本身模糊、矛盾或隨時間改變,部會間對問題界定不同,形成有組織的無政府狀態(organized anarchy)。在時間壓力與參與者流動下,方案、問題與選擇機會可能偶然結合,出現垃圾筒模式(garbage can model)。因此實務上多採漸進調適與滿意化,而非全面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