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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統計 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考古題
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統計 統計實務(以實例命題)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題目與答案
政府施政範圍廣泛,為釐清各級政府及中央各機關應辦統計之權責與分
工,避免統計業務重複或遺漏,依據統計法之規定,訂定「各級政府及中
央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
詳述各級政府統計範圍之劃分是依那些原則辦理。(15分)
詳述中央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之原則。(10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法源與目的:依統計法規定,政府統計應由各級政府及中央各機關依權責分工辦理;行政院主計總處擬訂「各級政府及中央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其目的在釐清中央與地方、機關與機關間之統計權責,避免同一統計項目重複辦理或漏未辦理,並使統計資源有效運用,確保統計結果具一致性與可比性。 二、各級政府劃分之職權原則:以憲法、地方制度法及各級政府組織法規所定職權範圍為準。凡屬全國一致性、跨直轄市縣(市)之事務,如國民所得、物價、對外貿易、人口及工商普查等,劃歸中央政府辦理;凡屬地方自治事項,如地方財政、地方建設、地方社會福利與地方交通等,劃歸地方政府辦理,以落實權責相符。 三、各級政府劃分之分工原則:採「中央統籌設計、地方執行編報、中央彙總發布」之垂直分工。基本國勢調查及全國性統計標準由中央主辦,地方政府依中央訂定之統計標準、分類與表式辦理地方統計並報送中央彙總;同一統計項目以一個機關主辦為原則,協辦機關配合提供資料,避免重複調查與數據矛盾。 四、中央各機關劃分之職掌原則:以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掌理事項及業務職掌為準,由業務主管機關主辦其主管業務之統計,例如經濟部主管工業與商業統計、財政部主管財政與關務統計、勞動部主管勞動統計、農業部主管農業統計。非其職掌者不得越權辦理,以貫徹「業務主管即統計主辦」之原則。 五、中央各機關劃分之協調與標準原則:同一統計項目涉及二個以上機關者,應指定主辦機關,並由協辦機關配合提供資料;統計範圍、分類標準、名詞定義、編報表式及資料發布方式,由主計總處統一訂定,各機關不得自行變更。另應建立統計資料交換與共享機制,減少重複調查,並定期檢討劃分方案,以因應組織調整與新興統計需求。 六、檢討與限制:劃分方案屬行政規則性質,遇機關組織改造、業務移撥或新興議題(如淨零排放、數位經濟)時,須即時檢討修正;實務上仍常見地方統計人力不足、中央與地方對同一指標定義不一致等問題,宜透過統計標準化、教育訓練與資料品質稽核加以改善。
下表為107年至110年之經濟成長率:
t
年季別
經濟成長率
107年第1季
3.41
第2季
3.42
第3季
2.29
第4季
2.12
108年第1季
2.05
第2季
2.99
第3季
3.43
第4季
3.70
109年第1季
2.88
第2季
0.62
第3季
4.44
第4季
5.39
110年第1季
9.29
第2季
7.85
第3季
4.14
第4季
5.23
若ܻ௧代表時間t之經濟成長率,回答下列問題:
以包含趨勢、季節及不規則等成分之乘式時間數列模式(multiplicative
time series model)描述實際值ܻ௧。(5分)
以中央移動平均(centered moving average)方法,計算經濟成長率之季
節指標。(15分)
計算去除季節成分之經濟成長率。(10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模式設定:乘式時間數列模式(multiplicative time series model)將實際值分解為趨勢(Trend, T)、循環(Cyclical, C)、季節(Seasonal, S)及不規則(Irregular, I)成分,寫為 Y_t=T_t×C_t×S_t×I_t;以中央移動平均消除季節與短期波動後,實務上常簡化為 Y_t=T_t×S_t×I_t。各成分以比率相乘,季節指標以百分比表示,四季平均為100、合計400。 二、中央移動平均:先算四項移動平均 MA4,再取相鄰兩期平均得中央移動平均 CMA_t,公式為 CMA_t=(Y_(t-2)+2Y_(t-1)+2Y_t+2Y_(t+1)+Y_(t+2))/8,t=3至14。計算結果(單位:百分點)依序為2.640、2.416、2.505、2.845、3.146、2.954、2.784、3.121、4.134、5.839、6.705、6.648。 三、季節比值與指標:以 Y_t/CMA_t×100 得各期季節比值,t=3至14依序為86.74、87.74、81.84、105.10、109.02、125.26、103.46、19.86、107.41、92.31、138.55、118.09。將同季比值算術平均,得第1季107.95、第2季81.02、第3季101.06、第4季101.77,合計391.80;乘調整因子400/391.80=1.0209後,季節指標為第1季110.21、第2季82.72、第3季103.18、第4季103.90,合計約400。 四、去除季節成分:以 Y_t/S_t(S_t 以小數表示)計算季節調整後經濟成長率,結果為107年各季3.09、4.13、2.22、2.04;108年1.86、3.61、3.32、3.56;109年2.61、0.75、4.30、5.19;110年8.43、9.49、4.01、5.03(單位:%)。去除季節成分後可看出,110年上半年成長動能明顯高於下半年,109年第2季受疫情衝擊之低點更為凸顯。 五、解讀與限制:第2季指標偏低,主要受109年第2季0.62%極端值影響;因樣本僅三年、每季只有三個比值,平均數易受離群值干擾,必要時可改採中位數,或使用X-13ARIMA-SEATS、TRAMO/SEATS等季節調整方法。又本題僅16季資料,兩端各損失兩期,t=1、2、15、16無法計算比值;移動平均亦假設季節型態穩定,若結構改變應分段處理。
請說明下述有關我國國民所得統計的議題:
為兼顧即時性、穩定性及正確性,詳細說明我國國民所得統計之整體修
正機制與內容。(15分)
詳細說明個人所得與國民所得的差異。(10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修正機制之意義:國民所得統計須兼顧即時性(timeliness)、穩定性(stability)與正確性(accuracy),三者存在取捨,故採「先發布、後修正」之滾動式修正機制。行政院主計總處先以可用資料推估並發布初步統計,隨資料蒐集完整再逐次修正,使結果逐步收斂至最終值,並維持各期數列之一致性與可比較性。 二、修正之層次與內容:包括(1)資料來源更新,以海關進出口、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等實際資料取代推估;(2)編算方法與分類調整,配合國際國民經濟會計標準(2008 SNA)及行業標準分類改版;(3)季節調整與基期(參考年)調整;(4)歷年數列回溯修正(backcasting),確保前後期銜接一致。 三、實務作業與透明化:每季GDP於季後約一個月發布初步統計,嗣後隨資料補齊發布修正數;每年配合最新資料辦理年度修正;每五年配合工商及服務業普查辦理基準修正(benchmark revision),全面檢討權數、編算方法與行業分類。修正時應同時公布修正原因、影響數與新舊數列對照表,以維護統計透明與可信度。 四、個人所得之意義:個人所得(Personal Income)指家庭及非營利家庭服務機構在特定期間內,由生產要素報酬與移轉性收入所取得之所得總額,主要包括受僱人員報酬、財產所得(利息、租金、股利)及經常移轉收入(社會福利、退休金、企業移轉),並扣除社會安全捐等,為衡量個人可支配資源與消費能力之基礎。 五、與國民所得之差異:國民所得(National Income, NI)係按要素成本計算之全國生產要素報酬合計,等於受僱人員報酬加營業盈餘加財產所得,再加國外要素所得淨額,著重「全國生產成果」;個人所得著重「個人實際取得」。由國民所得換算個人所得,須扣除公司儲蓄(未分配盈餘)、政府財產及企業所得與社會安全捐,並加計政府及企業對家庭之經常移轉。 六、舉例與政策意涵:若某年國民所得成長5%,但企業保留盈餘大幅增加、政府稅收提高,個人所得可能僅成長2%,民眾感受與總體數據出現落差。故分析民間消費、儲蓄率與社會福利政策時宜採個人所得;分析生產力、產業結構與國際比較時則採國民所得或GDP,兩者相輔相成。
就定義、目的、主要用途及其上漲與下跌之意義等面向,詳述「生產者物
價指數」及「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差異。(20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定義:消費者物價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 CPI)衡量家計部門購買固定一籃子消費性商品與服務之價格變動,查價範圍包括食衣住行育樂、醫藥保健及交通通訊等,權數依家庭收支調查之消費支出結構編定,不含投資財、土地及進口原料,為衡量貨幣購買力之主要指標。 二、生產者物價指數之定義:生產者物價指數(Producer Price Index, PPI)衡量本國生產者出廠(或批發)階段所售商品價格之變動,查價對象為礦業、製造業、水電燃氣等生產者,採固定權數之拉氏公式(Laspeyres index)編算,不含零售階段與多數服務,可反映生產端成本與出廠價格壓力。 三、目的與主要用途之差異:CPI用於衡量通貨膨脹、計算實質薪資與實質所得、調整年金與最低工資、訂定契約指數化條款,並為貨幣政策重要參考;PPI則用於觀察生產成本變動、研判物價傳遞效果、編算實質產出與平減指數(deflator),常被視為CPI之領先指標。兩者權數來源與查價層級不同,不宜直接比較。 四、上漲與下跌意義之差異:CPI上漲表示家庭購買力下降、實質所得減少,對固定所得者與低收入戶衝擊較大,可能促使央行採緊縮政策;CPI下跌則可能反映需求不足而有通縮疑慮。PPI上漲表示生產成本上升、廠商利潤受壓,若可轉嫁將推升CPI;PPI下跌則可能反映原物料價格回落或外需轉弱,對出口導向產業之意義尤為明顯。 五、限制與比較:CPI易受房租、外食權數及品質調整影響,且未涵蓋房價等資產價格,故有「房價不進CPI」之批評;PPI則受國際原物料價格與匯率影響甚鉅,且不涵蓋零售與多數服務。解讀時應併同觀察核心CPI(剔除蔬果與能源)、躉售物價及進口物價,並注意每五年基期更新與權數調整對指數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