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新聞(選試英文) 傳播理論考古題
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新聞(選試英文) 傳播理論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題目與答案
何謂「報業的四種理論」(Four Theories of the Press)?請說明及比較四
種理論之重點。(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理論背景與定位:「報業的四種理論」(Four Theories of the Press)由 Siebert、Peterson 與 Schramm 於 1956 年提出,屬規範性理論(normative theory),目的在回答新聞自由應否受限、由誰限制、為誰服務。它依政體性質與哲學預設歸納出四種理想型(ideal type),並非跨國實證調查的結果。
- 二、威權主義理論(Authoritarian Theory)與自由主義理論(Libertarian Theory):前者源於十六、十七世紀,認為真理應由統治菁英掌握,報業須經特許、事前檢查與內容審查以維護秩序;後者源於彌爾頓《論出版自由》與啟蒙思潮,主張「觀念的自由市場」(free marketplace of ideas)與自我修正機制,政府宜扮演消極的守夜者。
- 三、社會責任理論(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與蘇維埃共產理論(Soviet Communist Theory):前者出自 1947 年哈欽斯委員會報告,認為自由伴隨義務,媒體應真實、多元、專業自律,失靈時可由政府適度介入;後者視媒體為黨國與階級鬥爭的工具,須服從黨的領導與集體目標,否認媒體的獨立第四權地位。
- 四、四理論的比較軸線:可就媒體功能(告知/動員)、自由程度(消極自由/積極自由)、管制手段(事前檢查/事後追懲/自律)、所有權與財源(國家/市場/公共)四項比較。威權與蘇維埃同屬工具論,差別在統治主體;自由主義與社會責任同屬自由傳統,差別在國家介入的正當性與課責機制。
- 五、限制與修正:四理論被批評為冷戰二元框架、以西方為中心,忽略開發中國家的發展新聞學(Development Journalism);McQuail 另補「發展理論」與「民主參與理論」(Democratic-Participant Theory)。我國憲法第十一條保障出版自由,並以釋字第五〇九號等建構界線,實務上屬自由主義與社會責任的混合體制。
近年臺灣推展在地文化創生,吸引年輕人返鄉進行社區營造等,請舉例
說明文化具有那些特性?文化與傳播的關聯又為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文化的定義與特性總說:文化(culture)是人類習得、共享,並用以解釋世界與指導行為的整體生活方式,涵蓋物質、制度與觀念三個層次。其特性可歸納為共享性、習得性、象徵性、累積性、動態性、差異性與整體性;任一特性都須透過傳播才能成立與延續。
- 二、共享性與習得性:文化並非生物遺傳,而須經濡化(enculturation)與社會化學習,因此同一群體成員能對符號意義產生相近解讀;若缺乏共同經驗,意義即可能出現落差。此特性使文化得以跨越世代,也說明地方創生須先建立居民的共同語言與共同記憶。
- 三、象徵性、累積性與動態性:文化以語言、儀式、器物、地景等符號承載意義,並在既有的意義庫(symbolic repertoire)上疊加創新;它既穩定又變動,會因外來接觸、媒介再現與世代交替而混雜(hybridity)與再詮釋,並非靜態保存的遺產。
- 四、差異性、整體性與脈絡性:文化具群體邊界與地方脈絡,同一習俗在不同社區意義不同;食衣住行、信仰與產業彼此扣連成整體,不能單獨抽離。以臺南後壁菁寮、苗栗苑裡藺草編織、臺東池上稻米地景為例,返鄉青年多以產業、地景與記憶三軸重建地方認同。
- 五、文化與傳播的關聯:傳播是文化的載體,文化是傳播的脈絡,兩者互為構成。Hall 的製碼/解碼(encoding/decoding)指出意義在產製與接收間協商;Griswold 的「文化鑽石」(cultural diamond)以文化物件、創作者、接收者與社會世界說明傳播的中介角色。地方創生即透過故事行銷、社群媒體與節慶展演,將地方知識轉譯為外部可理解的符號,並以文化接近性(cultural proximity)降低理解成本。
請問,什麼是「迷因梗圖」?其用於政策行銷的影響為何?有那些需要
注意的使用原則。(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迷因與梗圖的定義:迷因(meme)由 Dawkins 於 1976 年提出,指如基因般被複製、變異與傳播的文化單位;網路迷因(Internet meme)則指在平台上被大量改作、再脈絡化的圖文符號。梗圖(image macro)為其常見形式,以既有影像搭配一句反轉語,靠共同知識與幽默完成意義。
- 二、生產邏輯與類型:梗圖屬參與式文化(participatory culture),由使用者共創、二創與轉傳,具低製作門檻、高複製性與快速折舊等特徵。常見類型包括對比圖、圖文反差、角色代言、時事嘲諷與長輩圖式樣;其效果依賴社群共享的符號資源與「內梗」的邊界。
- 三、政策行銷的正面影響:梗圖可降低政策理解門檻、提高訊息親近性與情感喚起,藉社群轉傳達成低成本擴散;對年輕族群與政策冷感者具觸及優勢,並能以幽默軟化爭議、創造討論入口。若結合數據圖卡與導流連結,可形成認知—興趣—行動的轉化鏈。
- 四、風險與限制:梗圖易犧牲脈絡造成斷章取義、汙名化或錯假訊息;過度戲謔可能損及政府可信度與行政中立,亦有迷因疲勞(meme fatigue)、同溫層回聲與著作權(改作權、合理使用)爭議。政策本質若複雜,單靠梗圖易形成「表態有餘、說明不足」。
- 五、使用原則:一是真實優先,圖文須可溯源並附政策全文連結;二是受眾分眾,依平台語境調整語氣;三是幽默不傷人,避免族群、性別與災難題材;四是法遵與中立,取得授權、標示來源並遠離選舉操作;五是配套與評估,結合 FAQ、客服與觸及率、導流行為等指標滾動修正。
請問,網路直播的傳播模式與電視新聞傳遞方式的異同為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分析架構:可以 Lasswell 的「誰—說什麼—經何管道—對誰—產生何效果」與 Shannon-Weaver 線性模式為底,再加入互動性、守門、產製組織與商業模式四項構面,比較網路直播與電視新聞的傳播模式。
- 二、相同之處:兩者皆以影音即時傳遞資訊,具同步性與線性收視特質,能創造共同在場感(co-presence)與儀式性收視;皆經議題選擇與框架(framing),設定觀眾「看什麼」;也皆依賴廣告或流量變現,並可能產生擬社會互動(para-social interaction)。
- 三、相異之一—傳播結構與守門:電視新聞屬一對多、中心化的廣播模式,由專業組織守門、層層編輯與節目表編排;網路直播則為多對多、去中心化的網絡模式,平台演算法與創作者取代傳統守門,開播門檻低,內容供給量大且能即時修正。
- 四、相異之二—互動、產製與商業模式:直播可即時回應留言、斗內(donation)、投票與協作,觀眾由接收者轉為參與者;電視互動多為延遲且單向。產製上,電視重查證、分工與品牌信譽;直播重人格化、臨場感與帶貨導購,收益來自抖內、訂閱與業配。
- 五、相異之三—時間、可信度與治理:電視新聞有固定時段與截稿壓力,直播則隨時開播、可長時間未剪輯呈現,真實感高但查證與更正機制弱,易生錯假訊息與脫序言論。建議新聞組織以「直播+查證團隊+即時更正」混合運作,並訂定倫理規範與廣告揭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