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行政法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行政法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與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共 25 題可線上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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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有關緊急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緊急命令之授權依據為一般法律 B. 緊急命令得暫時取代法律、變更法律 C. 緊急命令是由行政院院長發布 D. 緊急命令目的在於處理緊急危難或應付財經重大變故,故無須立法院之同意追認

參考解答

  • 答案:B. 緊急命令得暫時取代法律、變更法律

解析: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並於發布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不同意時立即失效。緊急命令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的效力,故B正確。A稱授權依據為一般法律、C稱由行政院院長發布、D稱無須立法院追認,均與制度不符。

第2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行政指導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行政指導無須以特定人為對象 B. 行政指導具有法律上之強制力 C. 相對人若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行政指導,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 D. 針對非其職權或職掌之事務,行政機關仍得為行政指導21250–213502215022950–2305023250、23450

參考解答

  • 答案:C. 相對人若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行政指導,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1項規定,行政指導係指行政機關為達成一定行政目的,在其職權或職掌範圍內,以非強制、非正式方法,請求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第2項規定相對人明確拒絕指導時,行政機關應即停止行政指導,並不得據此對相對人為不利之處置。故選項C正確。選項A錯誤,行政指導須以特定人為對象。選項B錯誤,行政指導不具法律上強制力。選項D錯誤,行政指導僅得於職權或職掌範圍內為之。

第3題

行政機關就不確定法律概念享有判斷餘地時,行政法院於下列何種情形應尊重行政機關之判斷? A. 事實如何涵攝於法律構成要件具有高度專業性,不能經由社會通念加以判斷 B. 判斷與評量以錯誤之事實為基礎 C. 決策過程未踐行應遵守之法律程序 D. 法律概念之解釋牴觸既存之上位規範

參考解答

  • 答案:A. 事實如何涵攝於法律構成要件具有高度專業性,不能經由社會通念加以判斷

解析:依行政訴訟法第7條規定,行政機關就不確定法律概念享有判斷餘地時,法院僅得就有無濫用、逾越或違法行使判斷餘地為審查。選項A事實涵攝法律構成要件具有高度專業性,無法由社會通念判斷,屬專業判斷餘地,法院應尊重。選項B以錯誤事實為基礎、選項C決策程序違法、選項D解釋牴觸上位規範,均屬判斷餘地濫用或逾越,法院不應尊重,應為違法判決。

第4題

依現行法規定,關於委辦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委辦,乃地方自治團體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事務 B. 上級政府應有法規依據,始得委辦事務予地方自治團體 C. 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務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委辦機關之行政處分 D. 地方自治團體訂定之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

參考解答

  • 答案:C. 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務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委辦機關之行政處分

解析:委辦事項係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之非屬該團體之事務(地制法第2條第3款),故A、B正確;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地制法第29條),D亦正確。惟依訴願法第8條,下級機關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受委辦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向受委辦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而非委辧機關之行政處分,故C錯誤。

第5題

關於行政法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行政法人之任務限於完全不涉及公權力行使之事務 B. 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屬之 C. 行政法人所屬之職員須具有公務人員身分 D. 人民對於行政法人所為之行政處分得向其監督機關提起訴願

參考解答

  • 答案:D. 人民對於行政法人所為之行政處分得向其監督機關提起訴願

解析:行政法人係依法律設立、執行特定公共任務之公法人,採企業化經營並享有一定自主性。依行政法人法規定,人民對行政法人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得提起訴願,並向該法人之監督機關為之,故 D 正確。A 錯誤:行政法人執行之公共任務,不以完全不涉及公權力行使者為限。B 錯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獨立機關,屬行政機關而非行政法人。C 錯誤:行政法人進用人員原則上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僅於法律明定之情形始有適用。

第6題

關於行政事件管轄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事件如不能定土地管轄權,關於不動產事件,由不動產所在地行政機關管轄 B. 同一事件有數個行政機關有管轄權者,應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C. 行政事件發生數行政機關管轄權爭議,應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 D. 行政事件發生數行政機關管轄權爭議,各該行政機關無共同上級機關,由各該行政機關協議定之

參考解答

  • 答案:D. 行政事件發生數行政機關管轄權爭議,各該行政機關無共同上級機關,由各該行政機關協議定之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3條規定不能定土地管轄權者,不動產事件由不動產所在地機關管轄,A正確;第14條規定同一事件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B正確;第15條規定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C正確。但同條後段明定「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係由各自之上級機關協議,而非由各該行政機關本身協議,故D錯誤。

第7題

地方自治團體與依法進用之約僱人員,實務上認為屬於何種法律關係? A. 特別權力關係 B. 民事法律關係 C. 公法上僱用關係 D. 管轄委託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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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案:C. 公法上僱用關係

解析:地方自治團體依法進用之約僱人員,雖非具公務人員身分之正規公務員,但其受僱係為協力執行公共事務,受機關指揮監督,實務(最高行政法院)及通說認其與地方自治團體間成立「公法上僱用關係」,相關權利義務爭議由行政法院審理。此非屬純粹民事僱傭(B錯),亦非特別權力關係(A錯)或管轄委託(D錯)。

第8題

關於公務人員辦理採購業務之義務與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未經許可於家族經營之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董事,應由服務機關逕予休職 B. 採購業務主管人員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財產,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處以罰鍰 C. 收受廠商之賄賂,除應受貪污治罪條例之刑事處罰外,可能得同時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 D. 圖謀不法利益,致嚴重損害政府聲譽,有確實證據者,得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一次記二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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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案:A. 未經許可於家族經營之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董事,應由服務機關逕予休職

解析: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公務人員非經許可不得兼任營利事業之董事等職務。違反時應循公務員懲戒法追究,而休職屬懲戒處分,依法僅得由懲戒法庭審議為之,服務機關僅得送請審查,不得「逕予休職」,故A錯誤。B、C、D分別涉及財產申報法之罰鍰、刑懲並行及考績法一次記二大過免職,均為正確之規範。

第9題

關於公務人員保障法復審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提起復審 B. 原處分機關之認定,原則上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 C. 原處分機關裁撤或改組,應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視為原處分機關 D. 復審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之次日起30 日內為之

參考解答

  • 答案:A.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提起復審

解析:公務人員保障法區分「行政處分」與「管理措施」:對服務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不服,應提復審(保障法第25條);對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權益者,係提申訴、再申訴,而非復審,故A錯誤。B、C為原處分機關之認定原則(以處分時名義為準、裁撤改組由承受業務機關視為原處分機關),D之復審期間為處分達到次日起30日,均正確。

第10題

關於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法規命令須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始生效力 B. 法規命令訂定須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核准發布者,效力未定 C. 訂定法規命令可不經聽證程序 D. 擬訂法規命令應使人民得陳述意見21250–213502215022950–2305023250、23450

參考解答

  • 答案:B. 法規命令訂定須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核准發布者,效力未定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第1項第2款,法規命令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係「無效」,並非效力未定,故B錯誤。A部分,法規命令的發布應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C部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非必然經聽證;D部分,擬訂時原則上應公告並使人民得陳述意見。

第11題

關於訴願之期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訴願之提起,應於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當日起算30 日內 B. 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原則上應於2 個月內為之 C. 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1 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 訴願決定書之正本,應於決定後15 日內送達訴願人、參加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

參考解答

  • 答案:D. 訴願決定書之正本,應於決定後15 日內送達訴願人、參加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

解析:依訴願法第89條,訴願決定書的正本應於決定後十五日內送達訴願人、參加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故D正確。A錯在三十日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算,而非自收受訴願書起算;B依第85條原則上為三個月,不是二個月;C依第90條,不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間為二個月,不是一個月。

第12題

關於行政處分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已無法再循通常救濟途徑予以變更或撤銷之行政處分,除別有規定外,即產生形式存續力 B. 行政處分須直到發生形式存續力後,方對相對人及原處分機關產生拘束力 C. 行政程序法第128 條關於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規定,係行政處分形式存續力之例外 D.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仍得依職權撤銷

參考解答

  • 答案:B. 行政處分須直到發生形式存續力後,方對相對人及原處分機關產生拘束力

解析:行政處分只要對外發生效力(送達、告知或公告),就對相對人、利害關係人及原處分機關產生拘束力,並取得行政程序法第110條第3項所稱的存續力,不待形式存續力發生。形式存續力指救濟期間屆滿或救濟途徑已窮,人民不得再以通常救濟爭訟,兩者層次不同,故B誤。A所述為形式存續力之定義;C之重新進行程序正是用以突破形式存續力;D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仍得依職權撤銷,僅受同法第121條除斥期間限制。

第13題

下列何者屬於附負擔附款之行政處分? A. 在普通汽車駕駛執照中,附記不得操作大客車 B. 發給施工許可,但註記施工期間3 個月 C. 主管機關許可舉辦演唱會,但將舉辦方所申請之4 小時調整為3 小時 D. 行政機關同意資助公務員出國進修,但進修結束後5 年內不得離職

參考解答

  • 答案:D. 行政機關同意資助公務員出國進修,但進修結束後5 年內不得離職

解析:行政處分之附款包括期限、條件、負擔、保留廢止權及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負擔係就授益處分額外課予相對人作為、不作為或忍受之義務。D於同意資助出國進修之授益處分外,另課予進修結束後5年內不得離職之不作為義務,屬典型之負擔。B之「3個月」係終期,屬期限;C將申請之4小時縮短為3小時,係部分許可、內容之限制,未另創義務;A之附記係法定駕駛資格限制之重申,非獨立附款。

第14題

於颱風來襲時,某山地原住民區公所依災害防救法之規定,強制某一危險地區之住戶立即撤離,此一強制撤離行為的法律性質為何? A. 行政事實行為 B. 行政指導 C. 法規命令 D. 一般處分

參考解答

  • 答案:D. 一般處分

解析:依災害防救法所為之強制撤離,係行政機關為防止急迫危害,對特定區域內可得確定之多數人,就其生命、身體所為具規制性之措施,屬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2項後段之一般處分;相對人雖非逐一特定,但依地點、範圍可得確定,且得作為行政執行之名義。其具法效性與拘束力,故非行政事實行為(A),亦非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行政指導(B);其係針對具體事件,非抽象一般性規範,故非法規命令(C)。

第15題

關於行政事實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行政事實行為不發生法律效果,應類推適用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救濟之 B. 行政事實行為不具法律效果,但是亦為行政法律關係發生原因之一 C. 通知人民自行拆除違章建築屬於行政事實行為 D. 行政事實行為僅具事實效力,故無須遵守法律優位原則

參考解答

  • 答案:B. 行政事實行為不具法律效果,但是亦為行政法律關係發生原因之一

解析:行政事實行為不以發生法律效果為目的,但仍可能間接形成、變更或消滅行政法上之法律關係(例如行政指導、資訊提供、公共設施之設置與利用),故為行政法律關係發生原因之一。A錯誤:事實行為之救濟原則上為行政訴訟法第8條之一般給付訴訟,而非類推適用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C錯誤:通知人民自行拆除違章建築係課予拆除義務,性質上為行政處分。D錯誤:事實行為仍須受法律優位及法律保留原則拘束。

第16題

依現行法及司法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 A. 義務人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締結之分期繳納罰款契約 B. 教育部與公費留學生締結之公費留學契約 C. 公立學校與教師間締結之聘約 D. 退除役軍職人員與臺灣銀行締結之優惠存款契約

參考解答

  • 答案:D. 退除役軍職人員與臺灣銀行締結之優惠存款契約

解析:依釋字第787號,退除役軍職人員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與臺灣銀行訂立之優惠存款契約,係基於私法關係所生之消費寄託,屬私法契約,爭議由普通法院管轄,故非行政契約。A之分期繳納係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所為之公法契約;B之公費留學契約係行政機關與人民就公法上權利義務所締結,屬行政契約;C之公立學校教師聘約,實務亦認屬公法上之行政契約。

第17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罰? A. 稅捐稽徵機關對於欠稅者為限制出境處分 B. 企業未依電信管理相關法令申請許可,私自架設、使用電臺設備,該企業遭主管機關罰鍰 C. 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裁處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D. 電視臺持續播放違反法律強制規定之節目,主管機關吊銷其執照

參考解答

  • 答案:A. 稅捐稽徵機關對於欠稅者為限制出境處分

解析:行政罰係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所為之裁罰性不利處分,須具「裁罰性」,即對過去違法行為之非難。稅捐稽徵機關對欠稅者為限制出境,目的在保全稅捐債權之實現,屬保全措施,並非制裁,故非行政罰。B之罰鍰為典型行政罰;C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屬行政罰法第2條第4款所定之講習;D之吊銷執照,屬同條第1款剝奪資格之裁罰性不利處分,三者均屬行政罰。

第18題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有關原處分機關或行政執行分署為行政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執行分署為執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事項,得將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B.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執行時,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認定原處分機關 C. 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以該下級機關為原處分機關 D. 原處分機關裁撤或改組者,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為執行機關21250–213502215022950–2305023250、23450

參考解答

  • 答案:C. 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以該下級機關為原處分機關

解析:依行政執行法及其施行細則,原處分機關之認定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仍以該上級機關為原處分機關,故C稱以下級機關為原處分機關,係錯誤。B符合前述名義說;D原處分機關裁撤或改組者,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為執行機關;A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得將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第19題

關於人民依法申請閱覽卷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涉及國防、軍事、外交機密且依法規規定有保密必要之卷宗資料,不予提供 B. 人民申請檢視公文資料,行政機關應視具體個案,分別適用行政程序法、檔案法或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相關規定 C. 涉及一般公務機密之行政決定前擬稿或準備文件,與公益無關之部分,依法仍應准許閱覽 D. 當事人於閱覽資料或卷宗時發現有錯誤,得檢具事實證明依法申請相關機關更正

參考解答

  • 答案:C. 涉及一般公務機密之行政決定前擬稿或準備文件,與公益無關之部分,依法仍應准許閱覽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46條第2項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均規定,行政機關作成決定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得拒絕提供,僅於「對公益有必要」時始得公開。故涉及一般公務機密之擬稿,與公益無關之部分,機關仍得拒絕閱覽,C稱「依法仍應准許」即屬錯誤。A為法定拒絕事由;B依資料性質分別適用行政程序法、檔案法或政府資訊公開法;D當事人發現錯誤,得檢具事實證明申請更正。

第20題

甲、乙、丙、丁、戊、己等6 人共同提起訴願,依訴願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等6 人因同一原因事實,受課稅處分,得共同提起訴願 B. 甲、乙為訴願選定代表人,則甲、乙均得單獨代表共同訴願人為訴願行為 C. 甲等6 人經通知逾期未選定訴願代表人,受理訴願機關得依職權指定訴願代表人 D. 甲等6 人共同提起訴願,得選定甲、乙、丙、丁為代表人

參考解答

  • 答案:D. 甲等6 人共同提起訴願,得選定甲、乙、丙、丁為代表人

解析:依訴願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共同訴願人數超過5人時,應選定3人以下為代表人;不選定或選定超過3人者,受理訴願機關得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依職權指定3人以下為代表人。本題共6人提起訴願,最多僅能選定3人為代表人,選項D選定4人(甲、乙、丙、丁)違反法定人數上限,故敘述錯誤。選項A同一原因事實受處分得共同提起訴願,正確。選項B選定2人為代表人,均得單獨代表,正確。選項C逾期未選定得由機關依職權指定,正確。

第21題

國家成立鹽業公司,販賣國民海洋深層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該公司不得主張契約自由 B. 若其產品發生食安事件,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C. 國家得以公法法規管制該交易 D. 該交易應受行政法原則之約束

參考解答

  • 答案:B. 若其產品發生食安事件,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第22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或憲法法庭裁判意旨,下列何者之救濟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A. 教師因違反教師法遭聘任學校決定自次一學年起不予續聘 B. 本國人就其外國籍配偶依法申請入境遭駁回處分 C. 教師因體罰學生遭決議解聘且4 年內不得擔任教師,經主管機關核准 D. 人民依法請求就國有林地中濫墾地訂立租地契約遭拒絕

參考解答

  • 答案:D. 人民依法請求就國有林地中濫墾地訂立租地契約遭拒絕

解析:依司法院釋字第530號、第614號解釋及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1項規定,人民依法請求行政機關為一定作為(如訂立租地契約)而機關拒絕,屬課予義務訴訟救濟範圍。選項A不予續聘屬行政處分,應提起撤銷訴訟。選項B駁回入境申請屬行政處分,應提起撤銷訴訟。選項C解聘經核准屬行政處分,應提起撤銷訴訟。僅選項D請求訂立契約遭拒,為行政機關怠於行使職權,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第23題

甲為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其與A 國籍乙在A 國辦理結婚登記。嗣後乙持A 國結婚證書向我國駐A 國代表處申請驗證結婚證書及核發依親居留簽證。然而我國駐A 國代表處卻認為,甲與乙在面談時對於結婚重要事實陳述不一致,因此駁回乙之簽證申請。依司法實務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得以自己名義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請求發給乙簽證 B. 乙不具有我國國籍,因此無法提起行政救濟 C. 甲得以自己名義,提起撤銷訴願及撤銷訴訟,以資救濟 D. 因為甲本身並非依法得申請簽證之當事人,因此無法提起行政救濟

參考解答

  • 答案:C. 甲得以自己名義,提起撤銷訴願及撤銷訴訟,以資救濟

解析:依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判字第731號判決意旨,駐外代表處駁回外國籍配偶依親居留簽證申請,屬行政處分,直接影響國民(甲)家庭生活權。甲為受處分影響之國民,具有原告適格,得以自己名義提起撤銷訴願及撤銷訴訟。選項A課予義務訴訟適用於請求機關為作為,本案係請求撤銷駁回處分,應為撤銷訴訟。選項B外國人就簽證駁回亦得提起行政救濟。選項D甲因家庭生活權受影響,具有提起救濟之法律上利益。

第24題

下列何種情形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A. 甲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因颱風警報,在所屬國家公園登山口公告禁止入山,乙因假期難得,仍冒險登山而發生山難 B. 丙機關設立之公園鞦韆已經壞損,不堪使用,故在該鞦韆旁標示不得使用,丁仍讓其未成年之子女戊使用,戊不幸拋飛而受有重傷 C. 主管機關平日未巡視公園樹木狀況,因強烈颱風來襲,致樹木倒塌壓傷路過之民眾 D. 土地登記機關因可歸責之事由,發生登記錯誤

參考解答

  • 答案:A. 甲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因颱風警報,在所屬國家公園登山口公告禁止入山,乙因假期難得,仍冒險登山而發生山難

解析:國家賠償法第3條以公有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為要件。A 中管理機關已因颱風警報於登山口公告禁止入山,就危險已採取必要警告措施,難認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乙明知禁令仍執意登山,屬自甘冒險,損害與欠缺間亦無相當因果關係,國家不負賠償責任。C 中機關平日未巡視樹木,消極不作為構成管理欠缺,尚難僅以颱風主張免責。D 土地登記錯誤致人民受損害,依土地法第68條及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登記機關應負賠償責任。B 僅張貼標示而未積極排除危險源,管理是否無欠缺仍有疑義,故不選。

第25題

依司法實務見解,公共事業之設施穿越私有土地之地下,致逾越所有權人社會責任所應忍受範圍,形成個人之特別犧牲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土地所有權人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向主管機關申請徵收地上權 B. 所有權人之土地所有權並未受剝奪,故應忍受此一財產權社會義務的合法限制 C. 此屬財產權之違法侵害,當事人應請求除去侵害 D. 無法律則無徵收補償,若法律未有規定時,所有權人不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向主管機關申請徵收

參考解答

  • 答案:A. 土地所有權人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向主管機關申請徵收地上權

解析: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34號、第426號解釋及最高行政法院判例,公共事業設施穿越私有土地地下,超過社會責任忍受範圍形成特別犧牲時,屬財產權之合法限制但須給予補償。所有權人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向主管機關申請徵收地上權(或地役權),以取得徵收補償。選項B錯誤,雖非剝奪所有權,但超過社會義務範圍仍須補償。選項C錯誤,此屬合法限制非違法侵害,不適用除去侵害。選項D錯誤,法律未規定徵收程序時,大法官解釋認得類推適用土地法徵收規定或請求國家賠償,所有權人仍得請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