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技藝 圖學概要考古題

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技藝 圖學概要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註: 請應考人自備三角板、直尺、圓規、量角器、製圖用鉛筆、削筆器、 橡皮擦、圓圈版(或稱洞洞板)、橢圓板等繪圖輔助工具。 以下試題尺寸單位:mm。 請在100 mm×100 mm 的範圍內依照正確比例重新繪製下圖的多邊形, 且保持線段AB 為垂直線,BOC 為垂直角,然後標註夾角ADC 的角度 (無須繪製題目已經標註的角度)。(25 分) 100 mm 100 mm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審圖與資料建檔:先依卷面圖形量取多邊形各邊長與各內角,確認 A、B、C、D、O 各點相對位置,以及 AB 為垂直線、∠BOC 為直角(垂直角)之條件。本題圖形未隨題文提供,實際尺寸須以試卷圖面為準;若無圖面資料,即無法決定唯一比例,僅能依下列程序作答。
  • 二、比例計算:設原圖外形寬為 W、高為 H,則可用比例 S=min(100/W, 100/H),再取整為 1:1、1:1.5 或 1:2 等整數比,使完成圖連同角度標註均落在 100 mm×100 mm 方格內,且各邊長維持同一比例,不得個別伸縮。
  • 三、作圖步驟:於圖紙下緣定出 A 點,以三角板作 AB 垂直線;於 B 點作 BO 與 OC 互成直角;以圓規配合比例尺自 A 起依序截取各邊實長,沿 A→B→C→D…方向逐邊閉合,最後以量角器或弦長法校核各內角是否相符。
  • 四、∠ADC 標註:將量角器中心置於 D 點,零刻度對齊 DA 邊,讀取 DC 邊所對應刻度即得角度;以細實線繪圓弧,兩端加箭頭,於弧外側書寫度數,數字一律朝上或朝左,避免與輪廓線重疊。
  • 五、檢查重點:確認 AB 仍為垂直線、∠BOC 為直角、多邊形閉合無累積誤差;線粗依製圖規範(可見輪廓線約 0.5 mm、尺寸線約 0.25 mm),並依題意不再重複繪製已標註之角度。

第2題

請依下列等角立體圖所示之尺寸(單位:mm),以第三角法1:1 之比例 繪製該立體之三視圖(須標註尺寸,三視圖須在同一頁面)。(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讀圖與尺寸整理:等角圖之三軸為一垂直軸及左右各與水平成 30° 之二軸,先將圖上長、寬、高尺寸逐一登錄,換算為 1:1 實際長度,並判斷各面之可見性、凹槽位置與隱藏部位,作為繪製三視圖之依據。
  • 二、視圖配置:第三角法之配置為前視圖居中,俯視圖置於前視圖正上方,右側視圖置於前視圖右方;三視圖須繪於同一頁面,且左右對正、上下對齊、深度相等,視圖間隔約 15~20 mm,以利尺寸標註。
  • 三、繪製步驟:先畫基準線與中心線,由前視圖決定寬與高,由俯視圖決定寬與深,再從前視圖與俯視圖引投影線求得右側視圖之高與深;可用 45° 轉角線或圓規移轉深度,逐面完成輪廓。
  • 四、尺寸標註:尺寸線與尺度界線不得與輪廓線重疊,箭頭長寬比約 3:1,數字以 mm 為單位且不必書寫單位,水平尺寸數字朝上、垂直尺寸數字朝左,同一尺寸僅標註一次,並避免尺寸線交叉。
  • 五、檢查重點:核對三視圖之投影關係是否一致、隱藏線是否以虛線正確表示、線型粗細是否分明,並確認比例確為 1:1、圖面完整、無多餘視圖或漏畫之稜線,始可交卷。

第3題

請依照下列正投影視圖所示(單位:mm),以第三角法1:1 比例繪製一 等角立體圖(不須標註尺寸,不須有隱藏線,視角選擇以能充分表達物 件特徵為要求,非等角立體圖不予計分)。(25 分) 18 mm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正投影判讀:由前視圖、俯視圖與側視圖交互比對,先決定物件外形包絡尺寸(長、寬、高),再判別凹槽、凸塊、斜面或穿孔之位置與深度,作為等角立體圖之依據;圖形未附文字尺寸者,須以卷面視圖量取。
  • 二、等角軸與比例:等角圖三軸夾角各 120°,垂直軸代表高度,另二軸分別向左下、右下各傾 30°;沿三軸方向均以 1:1 實長量取,不可任意縮短或改變角度,否則即非等角立體圖,依規定不予計分。
  • 三、繪製步驟:先以等角軸畫出外接等角立方體,再依視圖尺寸於各軸上截取,逐一切除多餘塊體或加繪凸出部分;看不見之稜線以不畫為原則,僅保留可見輪廓,並使各稜線平行於三軸。
  • 四、視角選擇:以能同時顯示物件三個主要面且充分表達特徵之方向為主,一般由右前上方觀察;若特徵集中於左側,可改由左前上方繪製,但等角軸角度仍須維持 120°,不得改成斜視圖或半斜視圖。
  • 五、檢查重點:核對各稜線是否平行三軸、長度是否與視圖相符、線條是否均勻一致,並確認未標註尺寸、未繪隱藏線,且整體為 1:1 之等角立體圖,方可符合題意要求。

第4題

下圖是第三角法繪製的前視圖(下),以及俯視圖(上),請在100 mm×100 mm 範圍內依照正確的尺寸(單位:mm),繪製出右側視圖(無須標註 尺寸)。(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投影關係:第三角法之右側視圖置於前視圖右方,其高度與前視圖對正,深度與俯視圖相等;亦即「高對正、寬相等、深相等」為三視圖之基本對應原則,繪製前須先建立此觀念。
  • 二、尺寸取得:前視圖提供物件寬度與高度,俯視圖提供寬度與深度;右側視圖所需之深度須由俯視圖量取,高度由前視圖量取。本題圖形未隨題文提供,實際數值須以卷面圖面為準,若無圖面即無法得出唯一尺寸。
  • 三、繪製步驟:於前視圖右側適當位置畫垂直基準線,由前視圖各高度引水平線,再由俯視圖各深度經 45° 轉角線或圓規移轉至右側視圖,逐一交會出各角點並連成輪廓,最後補齊被遮擋之隱藏線。
  • 四、線型與配置:可見輪廓以粗實線繪製,被遮擋之稜線以虛線表示,中心線以細鏈線表示;各視圖間隔約 15~20 mm,並使三視圖整體落在 100 mm×100 mm 範圍內,依題意不標註尺寸。
  • 五、檢查重點:確認右側視圖與前視圖高度完全對齊、與俯視圖深度一致,無多餘或漏畫之線條,線型粗細符合製圖規範,且比例正確、圖面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