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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衛生行政 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考古題
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衛生行政 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題目與答案
我國醫院要通過評鑑成為醫學中心需要符合眾多條件,有關醫學中心之
門檻除依人口比例設有家數上限外;依現行規定,還需符合下列門檻限
制,請回答下列問題:
急性一般病床登記開放床數與精神急性一般病床登記開放床數條件
為何?在癌症診療與急診診療方面應符合之條件為何?提供牙科診
療服務之門檻為何?(10 分)
醫院評鑑與教學醫院評鑑之成績需達成何種條件?(4 分)
「醫學中心任務指標審查」之合格門檻為何?其指標任務內容為何?
(11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急性病床與精神急性一般病床:依現行「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申請醫學中心評鑑之醫院,其急性病床(急性一般病床與精神急性一般病床合計)登記開放床數須達二百五十床以上,且精神急性一般病床登記開放床數須達二十五床以上。床數之認定以衛生局登記開放床數為準,並非許可床數,答題時宜明確區分。 二、癌症、急診與牙科診療:癌症診療須在「癌症診療品質認證」合格效期內;急診診療須為「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且於合格效期內,代表具備處理重大創傷、急性冠心症、急性腦中風等重症之能力。牙科診療則須提供「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所定專科分科至少三科之服務,如口腔顎面外科、牙周病科、兒童牙科等,並應有相應專科醫師。 三、評鑑成績條件:醫院評鑑須達「優等」(申請醫學中心評鑑者適用),教學醫院評鑑須達「合格」(申請醫學中心評鑑者適用)。以醫院評鑑優等而言,經營管理篇受評條文須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符合、百分之七十以上優良;醫療照護篇須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符合、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優良;必要條文全數符合且半數以上優良;重點條文全數符合,始核予六年效期。 四、任務指標合格門檻:醫學中心任務指標審查總分須達八十分以上為合格,未達八十分即不合格。符合醫院評鑑優等、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及任務指標合格後,再依醫院評鑑百分之四十、教學醫院評鑑百分之二十、任務指標百分之四十核算總成績,於人口比例家數上限內擇優評定;未獲評定者得列為準醫學中心。 五、五大任務內涵:任務一為提供重、難症及特殊疾病之門診、急診、住診服務並具成效;任務二為提升區域醫療水準並落實分級醫療;任務三為卓越的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任務四為投入創新研發、帶動醫療健康科技發展;任務五為配合國家政策、肩負社會公益責任,包括器官勸募、安寧照護、兒童醫療、國際醫療援助及智慧醫療等。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現有「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
公開網」,在美國之醫療品質資訊公開則有Center for Medicare & Medicaid
Service 之“Care Compare”網站(前身為“Hospital Compare”網站):
請說明我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公開之醫療品質資
訊(指標)類別。(16 分)
請比較我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與美國Center for
Medicare & Medicaid Service 之“Care Compare”兩網站之優劣。(9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法制與整體性資訊:我國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授權訂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健保署自民國九十四年起建置公開網。整體性資訊以全國、分區及縣市層級呈現醫療利用與品質平均值、趨勢,供民眾了解區域醫療水準,亦可作為院所自我比較之基準。 二、院所別與總額部門資訊:依醫院總額、西醫基層總額、牙醫總額、中醫總額,分別公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之品質指標;另獨立公開門診透析院所及特約藥局之院所別品質資訊。此類資訊可比較同一層級或跨層級院所之表現,並涵蓋西醫、牙醫、中醫及藥事服務。 三、疾病別與專題資訊:針對糖尿病、肺炎、人工膝關節手術、人工髖關節手術、子宮肌瘤手術、消化性潰瘍、氣喘、急性心肌梗塞、鼻竇炎、腦中風、慢性腎臟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公開院所別過程面與結果面指標;另有器官移植術後存活率、長期使用呼吸器等專題報告,以及特約醫院保險病房設置比率。 四、我國網站之優勢與不足:優勢在於健保覆蓋率近百分之百,資料涵蓋各層級院所與四大總額,疾病別過程面指標具體,中文介面免費、可依地圖與行政區查詢,具在地可比性。不足在於資料源自費用申報,風險校正與嚴重度調整有限,缺乏病人經驗調查及綜合星級評等,部分指標更新有時間落差,對一般民眾而言判讀門檻仍高。 五、美國Care Compare之優勢與不足:其優勢為跨照護場域整合(醫院、護理之家、居家照護、透析、醫師、安寧等),以整體星級評等、病人經驗(HCAHPS)、再入院與死亡率等標準化指標呈現,介面友善且與給付誘因連結。不足在於主要以Medicare受益人為對象,風險校正仍有爭議,部分指標具申報延遲,且缺乏我國著重之疾病別細部過程指標,制度背景不同,不宜直接移植。
智慧醫療的核心,就是希望實現健康平等-而遠距醫療(Telemedicine)
是一不可缺的要素,遠距醫療係運用ICT 技術,解決病人與醫療照護端
的距離障礙,並提供醫療服務,有關我國遠距醫療之最新發展,請問:
主要規範遠距醫療的行政命令為何?由那一法律授權?(4 分)
試述醫療機構實施遠距診療時應遵行事項其中三項?(6 分)
遠距診療適用於那十類病人?(1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規範命令與授權法律:主要規範為衛生福利部依「醫師法」第十一條第二項授權訂定之「通訊診察治療辦法」。醫師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本文原則要求醫師親自診察,但書則允許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由指定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護理或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二、應遵行事項(擇三):其一,須取得通訊診療對象之知情同意,急迫情形得例外;其二,醫師應確認病人身分,且急性後期照護、慢性病照護、長照、家庭醫師、居家醫療、疾病末期及行動不便等情形不得為初診;其三,原則上醫師應在醫療機構內實施並確保病人隱私,並依醫療法製作病歷、註明以通訊方式診療。 三、其他重要遵行事項:醫師應評估病人是否適合通訊診療,不適合時得不施行並建議改以其他方式就醫;開立處方應符合規定,特殊情形不得開給方劑之限制已放寬但有條件;護理、助產或其他醫事人員執行醫囑應將紀錄併同病歷保存;並應落實資通安全、個人資料保護及電子處方箋管理。 四、十類適用病人:依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第三條,包括急性後期照護、慢性病照護計畫收案病人、長期照顧服務、家庭醫師收治照護、居家醫療照護、疾病末期照護、矯正機關收容照護、行動不便照護、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照護、國際醫療照護等十類;另山地離島偏僻地區及急迫情形亦得適用。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週日及國定假日輕急症中心(Urgent Care Center,
UCC)試辦計畫」,請回答下列問題:
本計畫之目標為何? 本計畫預算來源? 請列出其監測指標中
之兩個(列出名稱即可、毋須列公式)。(14 分)
說明根本原因分析(root cause analysis)、近端原因與遠端原因。(3 分)
說明平衡計分卡(Balanced Scorecard)四大構面。(8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一、計畫目標:平時在紓解大型醫院急診壅塞,將輕急症病人分散至社區型輕急症中心照護,使急診資源集中於重症病人,提升整體醫療服務效率;疫情或特殊緊急狀況時,則可作為急救中心(站),擴大醫療體系韌性與應變量能。 二、預算來源:基本承作費用(開辦獎勵費及維持營運獎勵費)由公務預算支應;硬體設備由地方衛生局申請衛生福利部「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補助;人力費用及醫療費用則由「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其他預算支應。 三、監測指標例示:包括UCC病人轉診率、UCC病人三日內再急診率,以及急診壅塞醫院檢傷分類第三級至第五級病人下降比率;另可觀察UCC服務量、病人滿意度、等候時間及綠色通道後送時效等,作為滾動修正依據。 四、根本原因分析:根本原因分析(root cause analysis, RCA)為系統性回溯不良事件,找出可介入之系統因素。近端原因(proximate cause)是直接觸發事件之現場因素,如人員操作、溝通或設備當下失誤;遠端原因(distant cause)則是制度、流程、人力配置、教育訓練或安全文化等深層因素。分析應避免歸咎個人,而以改善系統為目標。 五、平衡計分卡四大構面:財務構面(financial)關注成本、收入與資源使用效率;顧客構面(customer)關注病人體驗、滿意度與可近性;內部流程構面(internal process)關注臨床流程、品質與安全;學習與成長構面(learning and growth)關注人力、資訊系統與組織學習。四構面須與願景策略連結,並以領先與落後指標共同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