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新聞(選試英文) 新聞學概要考古題

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新聞(選試英文) 新聞學概要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請說明何謂「新聞特寫」?新聞特寫和一般即時新聞的差異為何?新聞 特寫有那些類型?請舉例說明。(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與核心特質:新聞特寫(news feature)是介於純新聞報導與文學書寫之間的深度文體,以真實事件、人物或現象為素材,透過場景重建、細節描寫、人物對話與敘事節奏,呈現新聞背後的脈絡、情感與意義。其本質仍屬新聞,須以查證過的事實為基礎,不得虛構情節;但允許記者以說故事(storytelling)手法組織材料,使讀者在取得資訊之外,進一步理解「為什麼」與「那意味著什麼」。
  • 二、與即時新聞的差異:即時新聞(hard news)重時效、採倒金字塔結構,導言即交代五W一H中最重要的事實,篇幅精簡、語氣中立、以事件為中心;特寫時效壓力較低,常用延遲式導言、場景開場或人物懸念切入,結構可為敘事型、對比型或解釋型,重視氛圍、細節與人物處境,容許記者較明顯的觀察視角與抒情筆調,但結論仍須有事實支撐。簡言之,即時新聞回答「發生什麼」,特寫回答「為何發生、對誰造成影響」。
  • 三、主要類型:(一)人物特寫(profile),如偏鄉醫師長年駐診的紀實;(二)議題特寫(issue feature),如少子化對偏鄉小校裁併的衝擊;(三)解釋性特寫(explanatory feature),如電價調整如何傳導至小吃店成本;(四)地方風土特寫,如老街再造與返鄉青年;(五)趣味特寫(bright),如節慶奇人異事;(六)調查型特寫,結合資料分析與訪談揭露制度性問題。
  • 四、舉例說明:以颱風後菜價為題,即時新聞報導批發市場漲幅與政府平抑措施;特寫則走訪產地,描寫農民連夜搶收、盤商議價、家庭主婦在超市比價的選擇,交織氣候風險、產銷制度與民生感受,讓讀者理解價格數字背後的人與結構。再如人物特寫以一位夜班護理師的一夜為軸,折射整體醫護人力困境。
  • 五、寫作限制與提醒:特寫易流於煽情、以偏概全,或模糊新聞與文學、廣告的界線。記者應嚴守事實查證、消息來源透明、避免侵害隱私與二次傷害;編輯臺亦須防止以故事化包裝置入性行銷,並在版面標示文體屬性,維持新聞可信度。

第2題

何謂「動新聞」?並說明其在臺灣新聞史的應用與演進,以及其優缺點 與倫理規範。(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動新聞(animated news)指以電腦動畫、2D或3D模擬、資訊圖表動態化等視覺技術,重構或輔助說明新聞事件的新聞呈現形式。其素材多為無法取得現場影像的案件、抽象數據或流程解釋,透過動畫重建時間、空間與因果關係,常搭配旁白、字卡與音效,於網路平臺與行動載具流通,屬視覺化新聞(visual journalism)的一支。
  • 二、臺灣的應用與演進:2009年壹傳媒在臺推出「動新聞」,以3D動畫模擬社會案件現場,附掛於網站與即時新聞,因模擬性侵、暴力細節引發社會爭議,促使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增訂相關限制條款並引發政府裁罰與公民團體抗議。其後各家媒體跟進,形式由3D模擬轉向2D動畫、資訊圖表與資料視覺化;2010年代中後期結合短影音與社群平臺;近年更導入人工智慧生成與虛擬主播,應用範圍由社會新聞擴及國際、財經、體育與政策解釋。
  • 三、優點:降低理解門檻,將抽象的財經數據、司法流程或災害成因具象化;在無現場畫面時提供敘事替代方案;節奏明快、適合行動與社群傳播,有助延長停留時間與觸及年輕族群;亦可標準化重製、降低成本。
  • 四、缺點與風險:動畫是「再現」而非「記錄」,擬真畫面易被誤認為真實影像,產生擬真偏誤;過度簡化可能扭曲因果;重現犯罪手法與血腥細節,恐生模仿效應並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製作涉及著作權、肖像權與查證不足;生成式工具更帶來深偽(deepfake)與假畫面風險。
  • 五、倫理規範建議:建立內部動新聞編審準則,凡模擬畫面應全程加註「模擬畫面」標示;避免呈現犯罪操作細節,被害人與兒少應去識別化;落實分級與時段、平臺年齡管制;旁白與字卡不得加入未經查證的評價;並納入新聞自律委員會審查、外部公民團體他律與事實查核機制,確保視覺效果服務於理解而非刺激點閱。

第3題

澳洲自2025 年12 月起禁止16 歲以下族群使用社群媒體應用程式,歐 洲多國也跟進實施相關禁令,請闡述社群平臺對兒童及青少年可能產生 之弊病?除透過禁令,平臺責任與內容監管又有何可著力之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政策背景:澳洲於2024年通過《線上安全修正(社群媒體最低年齡)法》(Online Safety Amendment (Social Media Minimum Age) Act 2024),自2025年12月起要求指定社群平臺採取合理步驟,防止16歲以下者持有帳號,違者面臨高額罰款;歐洲多國亦朝年齡驗證與兒少帳號限制方向修法。此舉反映各國對兒少數位環境由「告知同意」轉向「安全設計」(safety by design)的思維。
  • 二、對兒童及青少年的弊病:(一)心理健康,演算法推送比較性內容,導致身體形象焦慮、憂鬱與自傷風險上升;(二)成癮與發展,無限捲動、自動播放與推播侵蝕睡眠、注意力與實體社交;(三)安全風險,網路霸凌、性勒索、性私密影像散布與不當接觸;(四)隱私與商業剝削,個資與行為軌跡被蒐集投放個人化廣告;(五)資訊品質,接觸極端、錯假訊息與深偽內容,形成同溫層與偏激化。
  • 三、平臺責任的著力點:推動年齡保證(age assurance)與分齡帳號;預設最高隱私設定;對未成年人關閉或弱化推薦演算法、限制夜間推播與無限捲動;提供家長監護與使用時長工具;禁止對兒少投放個人化廣告與追蹤式行銷;建立快速檢舉、下架與申訴救濟管道;定期公布透明度報告並接受獨立稽核;將兒少安全納入產品設計與風險評估流程。
  • 四、內容監管的著力點:以法律明定兒少保護義務與罰則,並採共同監管(co-regulation),由主管機關會同第三方機構查核;要求分級標示、限縮不當內容之觸及;強化媒體識讀教育、學校與家庭協力;建立跨平臺資料共享與研究者取用機制,以證據評估政策成效。
  • 五、限制與挑戰:年齡驗證涉及隱私與資料最小化爭議;青少年可以VPN、借用帳號規避;「社群平臺」定義與豁免範圍難界定;跨境管轄與執法成本高;禁令可能將兒少推向監管更薄弱的空間。宜採禁令、平臺責任與素養教育三軌並行,並設定可評估的成效指標。

第4題

當新聞媒體過度追求點閱率與收視率時,可能產生那些問題?試從媒體 監督的角度,闡述媒體「三律共管」機制如何回應上述問題,以及有何 挑戰?(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問題樣態:當媒體以點閱率、收視率與廣告收益為主要績效指標,易出現煽情化與羶色腥報導、標題殺人(clickbait)與內容農場化;公共政策、國際與弱勢議題被邊緣化;錯假訊息因求快而擴散;犯罪與災難細節過度暴露造成二次傷害;置入性行銷模糊新聞與廣告界線;記者陷入流量競賽,勞動條件惡化,專業自主受限;長期更侵蝕媒體公信力與民主審議品質。
  • 二、三律共管的意涵:所謂三律共管,指法律(法制規範)、自律(媒體內部與同業自律)與他律(公民社會與第三方監督)三者相互補充的治理架構。法律提供最低界線與罰則;自律透過編審制度、新聞自律委員會與倫理公約,處理法律未及的品質問題;他律由媒體觀察團體、事實查核組織與閱聽人申訴,形成外部壓力與問責。
  • 三、如何回應上述問題:在法制面,依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與相關兒少保護規範,要求節目分級、更正答辯、利益揭露,並研議數位中介服務的盡職調查義務;在自律面,建立流量與品質並重的編務準則、標題與圖片審核、事實查核流程、糾錯機制與讀者投訴處理;在他律面,公布收視與點閱之外的多維指標,鼓勵調查報導與公共議題投資,並由第三方公布媒體信任評比。
  • 四、挑戰:(一)法律界線與言論自由的緊張,過度管制易生寒蟬效應與政治干預疑慮;(二)自律易流於球員兼裁判,罰則與執行力不足;(三)他律資源與代表性有限,難以持續監督;(四)商業模式壓力未解,流量變現結構使劣幣驅逐良幣;(五)跨國平臺不受本國法制直接拘束,管轄與執法困難;(六)「品質」難以量化定義,指標設計稍有不慎即遭扭曲。
  • 五、精進建議:宜以資訊揭露與誘因設計取代單純處罰,例如補助調查報導、建立公共媒體與非營利新聞生態、要求平臺與媒體共享數據並公開演算法風險評估;同時強化媒體素養教育,使閱聽人成為他律的一環,形成法制、自律、他律與素養四者相互支撐的治理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