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4題
下列何者廠商不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中所謂的食品業者之條件?
題目
下列何者廠商不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中所謂的食品業者之條件?
- (1) 經營食品添加物製造商
- (2) 經營食品器具廠商
- (3) 食品用洗潔劑之販賣業者
- (4) 載送食品之貨運業者
官方答案
(4) 載送食品之貨運業者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條,食品業者是指從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加工、調配、包裝、貯存、販賣、輸入、輸出等業務的業者,以及從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之製造、加工、輸入、輸出或販賣的業者。食品添加物製造商、食品器具廠商、食品用洗潔劑販賣業者,都以食品相關產品為經營標的,明確符合上述條件;貨運業者的本業是提供運輸勞務,並非以食品之產製、加工或販賣為業,因此不屬於食品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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