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4梯次 中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60題

新進人員體檢記錄應保存

題目

新進人員體檢記錄應保存

  1. (1) 8 個月
  2. (2) 1 年
  3. (3) 6 個月
  4. (4) 沒有詳細規定

官方答案

(2) 1 年

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從業人員(含新進人員)應先經健康檢查合格才能從事食品接觸工作,其體檢紀錄應妥善保存至少 1 年,以供衛生主管機關查核。8 個月與 6 個月都短於規定年限,無法涵蓋查核所需;「沒有詳細規定」也不正確,因為法規對保存期限確有要求。故選 1 年。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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