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4梯次 中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60題
新進人員體檢記錄應保存
題目
新進人員體檢記錄應保存
- (1) 8 個月
- (2) 1 年
- (3) 6 個月
- (4) 沒有詳細規定
官方答案
(2) 1 年
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從業人員(含新進人員)應先經健康檢查合格才能從事食品接觸工作,其體檢紀錄應妥善保存至少 1 年,以供衛生主管機關查核。8 個月與 6 個月都短於規定年限,無法涵蓋查核所需;「沒有詳細規定」也不正確,因為法規對保存期限確有要求。故選 1 年。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