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24題
下列何者不得製造、加工、販賣?
題目
下列何者不得製造、加工、販賣?
- (1) 染有病原菌之食品
- (2) 添加色素之食品
- (3) 無保存期限之食品
- (4) 未經檢驗之食品
官方答案
(1) 染有病原菌之食品
解析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食品若有害人體健康即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染有病原菌之食品明顯可能造成感染或食物中毒,屬於有害食品,故不得製造、加工、販賣。選項2添加色素在法規容許範圍且符合用量規定者並非一律禁止;選項3無保存期限不等同於「不得製造、加工、販賣」,需視個案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選項4未經檢驗不一定直接構成全數禁止,重點仍在食品本身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