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1梯次 中餐烹調丙級 學科
第11題
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應符合
題目
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應符合
- (1) 公司標準作業之規定
- (2) 師傅獨家秘方調配斤兩之規定
- (3) 食品新鮮度來調配
- (4) 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官方答案
(4) 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解析
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使用範圍及限量,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現為衛生福利部)之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辦理。業者不可自行依公司內規、師傅秘方或憑新鮮度調配,否則即屬違法。選項1、2、3均非法定依據,僅選項4為法律明定之準據,符合強制性衛生管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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