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丙級 學科
第24題
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應符合
題目
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應符合
- (1) 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 (2) 食品新鮮度 來調配
- (3) 師傅獨家秘方調配斤兩之規定
- (4) 公司標準作業之規定
官方答案
(1) 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添加物的品名、規格、使用範圍及限量,均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所訂的規定,實務上須查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不得超過准用範圍與限量。食品新鮮度、師傅秘方或公司內部作業標準,都不能取代法規的強制要求,違規使用可依同法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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