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丙級 學科
第5題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宰殺野生動物
題目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宰殺野生動物
- (1) 宰殺與販賣都是違法行為
- (2) 不要標示動物名稱,就可以販賣
- (3) 不宰殺但可以購買
- (4) 偷偷的吃,不要被發現就可以
官方答案
(1) 宰殺與販賣都是違法行為
解析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獵捕、宰殺、騷擾、虐待,也不得買賣、陳列、展示或持有其產製品;宰殺與販賣都屬違法行為,會面臨罰則。不標示動物名稱並不能規避責任,因為違法事實的認定不以名稱標示為要件;「不宰殺但可以購買」同樣錯誤,購買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也在禁止之列;「偷偷吃、不被發現」更是錯誤觀念,違法行為不因未被查獲而變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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