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乙級 學科

第27題

炸過食物的油可

題目

炸過食物的油可

  1. (1) 放回原來的油桶中與新油摻和,以後再用
  2. (2) 另用容器裝好,短期間內儘速把它用來煎炒其他食物
  3. (3) 倒起,要炸東西時再繼續使用,可炸好幾次
  4. (4) 隨個人喜好

官方答案

(2) 另用容器裝好,短期間內儘速把它用來煎炒其他食物

解析

炸油經高溫反覆使用會水解、氧化並聚合,產生游離脂肪酸、過氧化物與黏稠聚合物,品質明顯下降。用過的油不可倒回原桶與新油摻和,否則會加速整桶油劣變;也不宜長期回鍋反覆油炸。正確作法應以另用容器盛裝、濾除殘渣,並在短期內儘速用於煎炒等較低溫調理。故選項2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