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乙級 學科
第10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 (3)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 (4)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官方答案
(2)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本題問「錯誤」的敘述。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者,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首次行銷時並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的方式,且需支付所需費用。當事人的拒絕權不因先前曾出具書面同意而喪失,同意可隨時撤回,因此「已取得書面同意即不得拒絕」的說法錯誤。同法罰則規定,違反停止行銷義務而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故敘述3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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