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乙級 學科

第8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 將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 將受何處分?

  1. (1) 接受環境講習
  2. (2) 勸導改善
  3. (3) 移送警察局
  4. (4)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4)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隨地丟棄垃圾者,稽查人員得要求提示身分證明;無故拒絕、規避或妨礙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選項4)。此屬行政罰鍰,並非刑事移送警察局,亦非僅勸導改善或環境講習。故小明無故拒絕提供身分證明,將受新臺幣6百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處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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