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乙級 學科
第75題
下列哪些行為,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
題目
下列哪些行為,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
- (1) 食品之標示有易生誤解之情形
- (2) 違反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 (3) 未依規定進行食品業者登錄
- (4) 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官方答案
(2) 違反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4) 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第1項,違反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或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經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標示易生誤解(第44條)及未登錄(第43條)罰鍰額度不同,不符合題目金額範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