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丙級 學科
第70題
食品加工產品已過期,如何處理?
題目
食品加工產品已過期,如何處理?
- (1) 銷毀處理
- (2) 重新貼上新標籤
- (3) 丟掉可惜,可以回收換包裝即可
- (4) 去除原標示日期
官方答案
(1) 銷毀處理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逾期食品不得販賣、贈與、運輸、陳列,業者應自行或配合主管機關銷毀。重貼標籤、換包裝、去除日期均屬變造標示,屬違法行為,最高可罰鍰新台幣 400 萬元並公布姓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