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丙級 學科
第51題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題目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 (1) 雇主考量女性以家庭為重之社會期待,裁員時優先資遣女性
- (2)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 (3) 雇主事先與員工約定倘其有懷孕之情事,必須離職
- (4) 雇主考量男性賺錢養家之社會期待,提供男性高於女性之薪資
官方答案
(2)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解析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提供未滿2歲子女之父母(不論男女)每日60分鐘哺乳時間,屬保障育兒之平等措施,非歧視。其餘均為歧視:選項1以家庭角色優先資遣女性、選項3強制懷孕離職、選項4因性別給予不同薪資,皆違反該法禁止性別歧視與薪資平等之規定。故僅選項2符合性別平等精神,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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