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素食丙級 學科
第11題
我工作的餐廳,午餐在2 點休息,晚餐於5 點開工,在這空檔3 小時中,廚房
題目
我工作的餐廳,午餐在2 點休息,晚餐於5 點開工,在這空檔3 小時中,廚房
- (1) 可否當休息場所, 視老闆的規定
- (2) 可當休息場所
- (3) 不可以當休息場所
- (4) 可否當休息場所,視情況而定
官方答案
(3) 不可以當休息場所
解析
廚房是食品製備、器具清洗與備料的作業場所,不得兼作休息、用餐或堆放私人物品。即使午、晚餐之間有三小時空檔,也應到指定的休息區,避免衣物、毛髮、皮屑及外來汙染物被帶入食品作業區。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強調作業區與休息區應有適當區隔,老闆的規定或「視情況」都不能取代這項衛生原則,故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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