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乙級 學科

第26題

違反「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主管機關至少可處負責人新臺幣

題目

違反「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主管機關至少可處負責人新臺幣

  1. (1) 1 萬元
  2. (2) 5104 中餐烹調- 葷食乙 4 - 2 ( 序001 ) 千元
  3. (3) 3 萬元
  4. (4) 2 萬元

官方答案

(3) 3 萬元

解析

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規範場所、設備、從業人員與衛生管理等事項;違反相關規定時,主管機關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負責人罰鍰,最低額度為新臺幣3萬元。因此選3萬元;1萬元、5千元與2萬元都低於法定最低裁罰金額,不符合「至少」的條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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