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乙級 學科
第26題
違反「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主管機關至少可處負責人新臺幣
題目
違反「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主管機關至少可處負責人新臺幣
- (1) 1 萬元
- (2) 5104 中餐烹調- 葷食乙 4 - 2 ( 序001 ) 千元
- (3) 3 萬元
- (4) 2 萬元
官方答案
(3) 3 萬元
解析
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規範場所、設備、從業人員與衛生管理等事項;違反相關規定時,主管機關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負責人罰鍰,最低額度為新臺幣3萬元。因此選3萬元;1萬元、5千元與2萬元都低於法定最低裁罰金額,不符合「至少」的條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