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乙級 學科

第36題

廚師證書之換發地點為

題目

廚師證書之換發地點為

  1. (1) 衛生福利部
  2. (2) 經認可之餐飲相關公( 工) 會
  3. (3) 縣市衛生局
  4. (4) 縣市政府

官方答案

(2) 經認可之餐飲相關公( 工) 會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廚師證書期滿換發,應向衛生福利部認可之餐飲相關公(工)會辦理,而不是直接向縣市政府或衛生局申請。縣市衛生局主要負責餐飲場所的衛生稽查;衛生福利部則負責政策訂定與認可換發單位。因此正確的換發窗口是經認可之餐飲相關公(工)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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