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乙級 學科
第76題
食品添加物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哪些事項
題目
食品添加物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哪些事項
- (1) 使用範圍
- (2) 用量標準
- (3) 品名及「食品添加物」字樣
- (4) 食品添加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標明功能性名稱
官方答案
(1) 使用範圍、(2) 用量標準、(3) 品名及「食品添加物」字樣
解析
依「食品添加物容器外包裝標準」第3條,食品添加物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及「食品添加物」字樣、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物時標明各成分名稱)、淨重、製造日期、有效日期、製造廠名址、使用範圍、用量標準、製造批號等。選項4錯誤在於混合物應標明「各成分名稱」而非「功能性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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