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乙級 學科

第31題

炸過食物的油可

題目

炸過食物的油可

  1. (1) 放回原來的油桶中與新油摻和,以後再用
  2. (2) 倒起,要炸東西時再繼續使用, 可炸好幾次
  3. (3) 另用容器裝好,短期間內儘速把它用來煎炒其他食物
  4. (4) 隨個人喜好

官方答案

(3) 另用容器裝好,短期間內儘速把它用來煎炒其他食物

解析

炸油經高溫反覆使用會氧化、聚合,產生游離脂肪酸及有害物質,品質下降。用過的油應另用容器盛裝,短期內儘速用於煎、炒等溫度較低的烹調方式,避免再次油炸。不可倒回原油桶與新油混合,因為劣變的舊油會加速新油氧化;也不宜同一批油反覆油炸多次。依個人喜好任意處理,更不符衛生原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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