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乙級 學科

第78題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哪些情形時,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 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題目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哪些情形時,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 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1. (1) 添加順丁烯二酸苷
  2. (2) 使用符合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之蔬菜
  3. (3) 使用發芽之馬鈴薯
  4. (4) 添加三聚氰胺

官方答案

(1) 添加順丁烯二酸苷、(3) 使用發芽之馬鈴薯、(4) 添加三聚氰胺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6 條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限制:順丁烯二酸苷(DMA)屬未經許可添加物;發芽馬鈴薯含龍葵素屬天然毒素,屬「有害物質」範疇;三聚氰胺為非法添加物質(工業原料),嚴禁添加。選項 2 使用符合殘留農藥容許量之蔬菜屬合法合規,不在禁止之列。故 1、3、4 為不得製造販賣等情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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