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乙級 學科
第78題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哪些情形時,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 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題目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哪些情形時,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 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 (1) 添加順丁烯二酸苷
- (2) 使用符合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之蔬菜
- (3) 使用發芽之馬鈴薯
- (4) 添加三聚氰胺
官方答案
(1) 添加順丁烯二酸苷、(3) 使用發芽之馬鈴薯、(4) 添加三聚氰胺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6 條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限制:順丁烯二酸苷(DMA)屬未經許可添加物;發芽馬鈴薯含龍葵素屬天然毒素,屬「有害物質」範疇;三聚氰胺為非法添加物質(工業原料),嚴禁添加。選項 2 使用符合殘留農藥容許量之蔬菜屬合法合規,不在禁止之列。故 1、3、4 為不得製造販賣等情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