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37題

餐飲業者使用地下水源者,其水源應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

題目

餐飲業者使用地下水源者,其水源應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所等污染源至少保持

  1. (1) 20 公尺
  2. (2) 15 公尺
  3. (3) 10 公尺
  4. (4) 5 公尺之距離

官方答案

(2) 15 公尺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授權訂定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餐飲業者若使用地下水源,其取水井(水源)應與化糞池、污水處理設施、廢棄物堆積場所等可能的污染源,保持 15 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以防止污染物經土壤孔隙滲透、污染地下水水質。選項 1 的 20 公尺雖更安全,但並非法定最低標準;選項 3(10 公尺)、4(5 公尺)距離過近,污染源極易隨雨水或地下水徑流滲入井中,不符規範且危害飲食安全。故本題正確距離為 15 公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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