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53題

我工作的餐廳,午餐在2 點休息,晚餐於5 點開工,在這空檔3 小時中,廚房

題目

我工作的餐廳,午餐在2 點休息,晚餐於5 點開工,在這空檔3 小時中,廚房

  1. (1) 視情況而定可否當休息場所
  2. (2) 不可以當休息場所
  3. (3) 視老闆的規定可否當休息場所
  4. (4) 可當休息場所

官方答案

(2) 不可以當休息場所

解析

廚房是食品調理作業場所,烹調後仍有油煙、水氣、地面濕滑,且器具與食材暴露在外;若在裡面休息,人員衣物與行為容易造成食品污染,也有滑倒、燙傷等職業安全風險。因此午、晚餐之間的空檔,應離開調理區,到餐廳指定的休息室或員工休息區休息,不可因老闆規定或個人方便就把廚房當成休息場所。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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