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59題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 即所謂?

題目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 即所謂?

  1. (1) 背信罪
  2. (2) 圖利罪
  3. (3)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4. (4) 違背職務行賄罪

官方答案

(3)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依刑法規定,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者,構成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刑法第122條)。題意主觀上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故屬本罪;若係使其為違背職務行為,則為違背職務行賄罪。背信罪、圖利罪均非本題所指行賄型態,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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