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59題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 即所謂?
題目
客觀上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之行為,主觀上有賄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之意思, 即所謂?
- (1) 背信罪
- (2) 圖利罪
- (3)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 (4) 違背職務行賄罪
官方答案
(3)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解析
依刑法規定,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者,構成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刑法第122條)。題意主觀上係使公務員為「不違背職務」行為,故屬本罪;若係使其為違背職務行為,則為違背職務行賄罪。背信罪、圖利罪均非本題所指行賄型態,故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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