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40題
我工作的餐廳,午餐在2 點休息,晚餐於5 點開工,在這空檔3 小時中,廚房
題目
我工作的餐廳,午餐在2 點休息,晚餐於5 點開工,在這空檔3 小時中,廚房
- (1) 視老闆的規定可否當休息場所
- (2) 可當休息場所
- (3) 視情況而定可否當休息場所
- (4) 不可以當休息場所
官方答案
(4) 不可以當休息場所
解析
廚房是食品製備場所,有油煙、高溫、潮濕及爐具刀具等熱源與利器,並不適合當作人員休息的地方。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要求作業場所與休息、用餐區域應適當區隔,避免人員在廚房休息時造成交叉污染,也避免休息區的髒污帶回作業區。因此午餐後到晚餐開工之間的三小時空檔,仍不可把廚房當作休息場所,應另設休息室或員工用餐區;老闆規定或視情況與否,都不能凌駕衛生安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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