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4題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列哪一個條件

題目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列哪一個條件

  1. (1) 140 米燭光以上
  2. (2) 180 米燭光以上
  3. (3) 200 米燭光以上
  4. (4) 120 米燭光以上

官方答案

(3) 200 米燭光以上

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作業場所之光線應保持明亮,且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光度應達二百米燭光以上,其他一般場所則應達一百米燭光以上;光源應避免陰影,以免妨礙作業與清潔檢查。米燭光即照度單位 lux 的俗稱。照明充足才能看清食材色澤、異物與清潔死角,降低污染風險。一百二十、一百四十、一百八十米燭光皆低於二百米燭光的規定值,故選二百米燭光以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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