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4題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列哪一個條件
題目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列哪一個條件
- (1) 140 米燭光以上
- (2) 180 米燭光以上
- (3) 200 米燭光以上
- (4) 120 米燭光以上
官方答案
(3) 200 米燭光以上
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作業場所之光線應保持明亮,且工作檯面或調理檯面之照明光度應達二百米燭光以上,其他一般場所則應達一百米燭光以上;光源應避免陰影,以免妨礙作業與清潔檢查。米燭光即照度單位 lux 的俗稱。照明充足才能看清食材色澤、異物與清潔死角,降低污染風險。一百二十、一百四十、一百八十米燭光皆低於二百米燭光的規定值,故選二百米燭光以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