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中餐烹調─葷食丙級 學科

第2題

餐飲業者如因衛生不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違反食安 法可處多少罰鍰?

題目

餐飲業者如因衛生不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違反食安 法可處多少罰鍰?

  1. (1) 6〜100 萬元
  2. (2) 6〜1,500 萬元
  3. (3) 6 萬〜2 億元
  4. (4) 6〜5,000 萬元

官方答案

(3) 6 萬〜2 億元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規定,食品業者違反第8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本題的關鍵在於上限金額為2億元,而選項1的100萬元、選項2的1,500萬元與選項4的5,000萬元,都只是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這個區間裡比較低的金額,並不符合法定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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