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麵包、餅乾乙級 學科

第37題

包裝的標示不須具備

題目

包裝的標示不須具備

  1. (1) 品名
  2. (2) 淨重
  3. (3) 製法
  4. (4) 食品添加物名稱

官方答案

(3) 製法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預包裝食品標示應載明品名、淨重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日期、有效期限、營養標示等事項。其中品名(選項1)、淨重(選項2)、食品添加物名稱(選項4)均為法定應標示項目;而製法並非強制標示內容,故選項3不需具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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