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麵包、餅乾乙級 學科
第37題
包裝的標示不須具備
題目
包裝的標示不須具備
- (1) 品名
- (2) 淨重
- (3) 製法
- (4) 食品添加物名稱
官方答案
(3) 製法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預包裝食品標示應載明品名、淨重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日期、有效期限、營養標示等事項。其中品名(選項1)、淨重(選項2)、食品添加物名稱(選項4)均為法定應標示項目;而製法並非強制標示內容,故選項3不需具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