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麵包、餅乾乙級 學科
第44題
配方總百分比為185%時,其麵粉係數為
題目
配方總百分比為185%時,其麵粉係數為
- (1) 0.54
- (2) 0.6
- (3) 0.45
- (4) 0.65
官方答案
(1) 0.54
解析
麵粉係數的定義是「100 ÷ 配方總百分比」,用來由已知的總麵糰(或總配方)量反推所需的麵粉量。本題配方總百分比為185%,代入公式:麵粉係數=100 ÷ 185 ≒ 0.5405,四捨五入為0.54。也就是說,若想做出一定重量的麵糰,只要把總量乘以0.54,即可得到應秤取的麵粉量,再依各材料百分比換算其他用料。因此正確值為0.54,而非0.6、0.45或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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