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麵包、餅乾乙級 學科

第67題

現欲製作5 條葡萄乾土司,每條成品重520 公克,若配方烘焙總百分比為249.5%,損耗率為 10%,則需要的麵糰總重量及麵粉的用量應為:

題目

現欲製作5 條葡萄乾土司,每條成品重520 公克,若配方烘焙總百分比為249.5%,損耗率為 10%,則需要的麵糰總重量及麵粉的用量應為:

  1. (1) 麵粉用量應為1158 公克
  2. (2) 麵糰總重量應為 2889 公克
  3. (3) 麵糰總重量應為2778 公克
  4. (4) 麵粉用量應為1165 公克

官方答案

(1) 麵粉用量應為1158 公克、(2) 麵糰總重量應為 2889 公克

解析

成品總重=5×520=2600g。損耗率10%,表示麵糰×(1−10%)=成品,麵糰總重=2600÷0.9=2888.9≈2889g(選項2正確)。烘焙總百分比=麵糰總重÷麵粉重×100%=249.5%,麵粉重=麵糰總重÷2.495=2888.9÷2.495≈1158g(選項1正確)。選項3、4數值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