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丙級 學科
第22題
麵包製作採烘焙百分比,其配方總和為250 %,若使用麵粉25 公斤,在不考慮損耗之狀況下, 可產出麵糰?
題目
麵包製作採烘焙百分比,其配方總和為250 %,若使用麵粉25 公斤,在不考慮損耗之狀況下, 可產出麵糰?
- (1) 62 . 5 公斤
- (2) 100 公斤
- (3) 50 公斤
- (4) 75 公斤
官方答案
(1) 62 . 5 公斤
解析
烘焙百分比以麵粉重量為100%,配方總和250%代表所有材料合計為麵粉的2.5倍。計算式:麵糰重=麵粉重×配方總和百分比=25公斤×250%=25×2.5=62.5公斤,故選1。若答案為100公斤,配方總和須達400%;50公斤對應200%;75公斤對應300%,皆與題目給的250%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