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烘焙食品-西點蛋糕丙級 學科

第42題

食物冷卻處理,何者正確

題目

食物冷卻處理,何者正確

  1. (1) 應在4 小時內將食物由60°C降至21°C
  2. (2) 熱食放入冰箱可快速冷卻,以保持新鮮
  3. (3) 盛裝容器高度不宜超過10 公分
  4. (4) 不可使用冷水或冰塊直接冷卻

官方答案

(3) 盛裝容器高度不宜超過10 公分

解析

熱食冷卻採兩階段降溫:先儘速通過60~21°C的危險溫度帶,再降到5°C以下冷藏,目的是縮短細菌快速繁殖的溫度區間。盛裝容器高度不宜超過10公分,讓食物中心也能快速散熱,若使用深桶盛裝,中心降溫會明顯落後。熱食直接放入冰箱會使箱內溫度上升,反而影響其他食材,應先分裝、攤薄散熱;以冷水或冰水隔水降溫是可行的輔助方式,可加速通過危險溫度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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